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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边富民工程“3+1”对口帮扶动员会提出促进边境地区加快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9日14:29  云南日报

  本报讯 省政府近日在昆明召开的兴边富民工程“3+1”对口帮扶动员大会提出,企业、金融机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各县市要积极行动起来,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投入更多的资金,加快推进“3+1”对口帮扶工作,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今年5月,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实施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动员大会,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迅速制定出了切合实际的行动计划和方案,至9月底,30件实事已安排下达投资23.57亿元,占计划的71.8%。为确保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稳步、有序推进,省政府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从6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制度,为实施好“兴边富民工程”和“3+1”对口帮扶提供保障;二是明确职责,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工程进度。要切实安排好项目,使用好资金,落实好责任;三是协调互动,发挥优势,着力提高对口帮扶效果;四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五是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六是认真考核,强化监督,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中的“3+1”对口帮扶是指,一家企业、一家金融机构、一所高校或科研院所共同对口帮扶一个边境县(市),充分发挥自身在资金、科技、人才和市场方面的优势,推动对口帮扶区域实现生产力要素聚集和合理配置,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区域内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据了解,省政府即将出台的《云南省“兴边富民工程”考核奖惩实施细则》,将对包括“3+1”在内的“兴边富民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考核。省政府还将把对口帮扶工作作为督查工作和行政问责的重点内容之一,每年进行专项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消极怠慢的领导干部实行行政问责。

  记者 成淇平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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