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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局”鉴定扁办查扣文件 是否违法还需确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9日16:19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9日讯 台湾特侦组侦办扁家洗钱案,在二度搜索陈水扁办公室时,查扣四十余箱证物,其中有六箱“国安局”的机密情资、公文。特侦组八日请“国安局”副局长蔡得胜、林成东等十名官员,协助鉴定机密等级;初步鉴定发现,文件中包括了“国安局”上呈的“国安日报”及其他岛内机密情资。

  据台媒报道,有关这些机密文件、情资,是否为陈水扁卸任后携出,未移交现任领导人马英九?其中是否涉嫌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将俟收到“国安局”正式的书面鉴定报告,才能确认。

  特侦组表示,若证实被查扣文书属“国家机密保护法”核定机密文件,即会分案追究统陈水扁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刑责。

  特侦组在扁办搜索查扣的四十余箱证物中,还包括“国防部”、“外交部”、“调查局”、“警政署”等单位情资、公文资料,相当庞杂,初步估计查扣的相关“国安公文”、情资超过上千件。近日将逐一请这些单位协助调查。

  这四十箱文件,是九月二十五日二度搜索扁办所查扣,特侦组日前密集提讯在押的林德训,在他见证下逐一启封证物,其中有六箱是“国安局”自二OO三年至二OO七年间的情资,因此特侦组请“国安局”协助鉴定机密等级。

  八日上午九时,“国安局”十名官员赴特侦组,包括两名副局长蔡得胜、林成东、参事、专门委员、政风处长汪兆华、副处长、第三处(岛内处)长林惠阳、副处长等人。

  鉴定工作自上午九时开始,一直至下午二时结束,大约六个小时,“国安局”将以书面鉴定报告函覆特侦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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