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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票卡让企业年亏3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0日01:32  金羊网-新快报

  

月票卡让企业年亏3亿元
■市民挤公交的情景。广州现行的一些公交政策,已与现实脱节。新快报记者 宁彪/摄(资料照片)

  ■新快报记者 王华平 见习记者 李咏祁 辛捷恺 实习生 赵洪杰

  把脉广州公交

  公交企业在市人大法工委牵头的座谈会上表示,因发行数量远超预计

  在政府定价的前提下,广州市公交行业每年大约亏4.6亿元

  “目前广州市的公共汽车、电车经营状况并不理想,在政府定价的前提下,广州市的公交行业每年大约要亏损4.6亿元!”11月7日上午,由广州市人大法工委牵头,邀请广州各大公交、电车客运企业对人大第一次审议后形成的《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建议稿)》(下称《条例修改稿》)就经营方面的一些问题举行了座谈。

  座谈会几乎成了诉苦会。众企业纷纷表示广州市的公交行业已经是一个“夕阳行业”,并就条例中政府补贴、线路设置、经营许可以及车辆运营证等方面问题向广州市人大法工委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为让企业畅所欲言刻意不邀请市交委

  今年9月份,《条例修改稿》经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后,便由法工委继续对条例的相关内容进行审议和完善。

  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法规制订得更加合理,充分地履行政府职责,更好地规范经营者与市民的权利与义务,使广州市的公交行业多年存留的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广州市法工委曾多次邀请各公交企业参加座谈会,并听取企业对于公共汽、电车管理条例的建议。为了让参与座谈的各个企业能够畅所欲言,此次座谈会还刻意没有邀请主管部门广州市交委参与。

  广州市公交全行业亏损早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在座谈会伊始,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人士则坦言,目前广州市的公共汽车、电车经营状况并不理想。“在政府定价的前提下,广州市公交行业每年大约亏损4.6亿元!”该人士表示,如果政府每年都对公交行业补贴4.6亿元,也只够公交行业维持零利润的保本经营。”

  月票卡发行首个月就已超预计33万张

  记者了解到,近期发行的月票卡,因为数量远远超过了预算,也让公交企业的负担再度加重,但政府补贴的数额却是以5亿元封顶。

  《广州市公交地铁票价优惠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草稿)》第四条规定,公交地铁票价优惠财政补贴按照“据实补贴,向上封顶”的原则实施,如果公交行业票价优惠部分的金额超出5亿元时,也按照5亿元进行补贴。

  “在第一个月就发行了73万张,超过预计的40万张,而且3个月后会稳定在100万张左右,这样算下来,每年的亏损是3亿多元,而这一亏损额比预算时多出近三分之一!难道这又要企业来埋单吗?”一公交企业提出,广州对公交行业的补贴在全国各大主要城市都是排在较后的位置,甚至连公交补贴的具体方案至今都无法看到。

  对于之前政府承诺的补贴款,三汽公司代表则明确提出,之前主管部门曾经承诺会对公交优惠方案造成的“政策性亏损”进行全额补贴,但月票卡已经开刷一周多,也还没有具体的补贴措施,对此各公司纷纷表示不满。

  亏损超过1000万元属于正常公交企业

  就广州市公交行业的现状,在座谈会上企业代表也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一些企业代表提出:“广州市公交行业走下坡路完全是由于全面推行LPG(瓶装液化气)引起的,由于使用LPG设备产生的一次性亏损,几乎令公交企业无法正常运转!”

  新福利巴士公司代表则提出:“广州市公交行业的全行业亏损不仅导致企业运作艰难,同时令在广州开公交车的外省司机也由于工资、福利和地位上的原因纷纷离开广州!”该企业代表提出,难以请到司机也已经成为众多企业头疼的问题,广州迫切需要提高公交车司机的待遇和地位。新福利巴士公司负责人表示,之前有人提出广州的公交行业已经欠缺了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要解决这一重大问题,最主要的是对广州公交管理体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

  对于广州市公交企业的全行业亏损问题,溢通巴士负责人笑称:“现在亏损20万元以下的公交企业都已经算是优质企业,亏损100万元以下的企业属于中等企业,而亏损1000万元以上的则属于正常企业!”

  精彩言论

  关于企业经营

  “在政府定价的前提下,广州市公交行业每年大约亏损4.6亿元!”

  ——法工委相关人士“现在亏损20万元以下的公交企业都已经算是优质企业,亏损100万元以下的企业属于中等企业,而亏损1000万元以上的则属于正常企业!”

  ——溢通巴士负责人

  关于清洁能源

  “如果不属于清洁能源,但是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就一定不可以使用?”

  ——一汽巴士公司代表“‘清洁能源’不能仅局限于一种,广州公交的能源也应当从单元化走向多元化,否则一旦LPG的供应出现问题,后果将不堪设想”。

  ——法工委相关人士

  政策性亏损能否全额补贴?

  公交企业认为,有关部门应该细化公交补贴方式

  《条例修改稿》第五条规定,广州市政府应加大对公共汽车、电车行业发展资金的投入,建立规范的成本费用评价制度和政策性亏损评价制度,对经营者因实行低票价、月票,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人等减免票措施形成的政策性亏损给予补贴,对经营者因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造成的经济亏损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规定。对此规定,溢通巴士负责人提出,在该规定中仅仅说“补偿”是不够的,而应当以购买公交服务的思维来立法。“这一条中政府给经营者补贴和补偿是合理,但是不够充分!”

  一些公交企业认为,经营本是有盈亏点的,而公交企业的成本主要组成部分是燃油,因此,补贴的基数应当与市场油价实行联动,而不是以综合补贴作隐性支付。对于“政策性亏损”的问题,多家企业的代表均提出,在之前实行的公交地铁票价优惠方案中,对于“政策性亏损”的额度预计不足。

  新福利巴士公司提出,按照目前广州市公交行业的现状,广州大约有7800台公交车可以享受公交票价优惠,按照此计算,一辆公交车一天只能有170元左右的补贴,但乘客其实有可能会选择其中的一些“热门路线”作为乘车路线,那么一旦超过上限,这些“热门路线”超出部分根本没得补贴,这将使得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

  珍宝公司代表提出,希望能够在管理条例中,细化对公交补贴方式。对企业的经营有一个比较规范的成本计算,并以此作为标准对公交企业进行补贴,由非政府和经营企业的第三方来进行审核。

  谈起LPG公交企业一肚气

  事实上其环保效果未达欧II标准,更遑论国III标准

  《条例修改稿》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在申请车辆运营证时,车辆应当具备“使用清洁能源,符合规定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条件。

  在座谈会上,众多企业代表纷纷对此提出了异议。

  排放达标就该给上路

  新福利巴士公司负责人提出,“清洁能源”根本就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不应该应用到法规上。一汽巴士公司代表提出,“清洁能源”的标准到底是国家规定的标准还是其他标准?“如果不属于清洁能源,但是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就一定不可以使用?”马会巴士公司负责人提出“清洁能源”并不等同于“LPG”。溢通巴士负责人表示,LPG被认定是在广州唯一可使用的“清洁能源”,全广州的公交车中有3/4都已使用,但事实上LPG的环保效果连欧II标准都达不到,更谈不上国III标准。而更多的企业则一致表示,“不管是用什么,只要能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就应该允许发证、上路行驶!”

  由于LPG的环保标准是定在欧II标准,一些企业则称,如果达到比这更高的环保标准,为什么不可以用其他的能源代替?

  能源使用应该多元化

  新福利巴士公司负责人表示,此前他们打了多个报告说要用符合国III标准的车,但是都没有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而溢通巴士负责人则称,他们也曾打报告申请使用混合动力能源,但是也没有得到批准。“要知道,全国现在也只有两家企业在研发LPG的发动机,由于LPG发动机比柴油发动机多了一个电控部分,而这部分目前在国内还无法生产,一旦LPG发动机出现问题,维修成本非常高!”新穗巴士公司代表则提出,对于企业来说,最重要的就是经营状况,如果没有对企业造成亏损,政府规定企业用什么能源都没有问题。“如果要限定使用LPG,那就应该对使用LPG造成的政策性亏损也进行全额的补贴!”

  对于众企业的质疑,法工委相关人士表示,“清洁能源”的讨论其实是对是否要实行单一能源(LPG)的讨论。该人士表示,“‘清洁能源’不能仅局限于一种,广州公交的能源也应当从单元化走向多元化,否则一旦LPG的供应出现问题,后果将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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