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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彭建文
本报讯 偷走工友手机,一个月后拿出来称是自己买的。未料,被手机主人认了出来。昨日,广西人凌某龙因盗窃,被丰泽城东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10天。
凌某龙23岁,在城东街道某扣具厂打工。今年10月上旬的一天凌晨,他上完夜班后,前往以前住过的宿舍,趁同事睡着时,将一床铺上的一部银白色的手机偷走。
昨日上午10时许,他向工友马先生炫耀自己偷来的手机,还说是自己买的。马先生就向他借用几个小时。谁知,马先生拿着手机去了凌某龙以前住的宿舍,也在工友面前炫耀,刚好被失主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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