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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平安百姓乐业家园和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0日03:43  哈尔滨日报

  政法宣 本报记者

  2005年以来,哈尔滨市刑事综合发案逐年下降,社会保持稳定、治安持续平稳。

  ———2005年,刑事发案下降3.6%,总量首次降至3万起以下,万人发案率在全国特大城市中最低;命案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05人,总量10年最低;破案率达到87.8%,创历史最高。

  ———2006年,刑事发案下降2.4%;市城调队对市委、市政府20项主要工作进行民意测评,包括平安建设在内的“社区建设工作”满意率名列第一;市民对社会治安关注程度退至第八位,群众安全感逐年提升。

  ———2007年,刑事发案下降2.6%,人均发案率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最低;同年9月,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对全国661个城市进行评价,哈尔滨市在全国30个最安全城市中位列第15。

  ———今年1至9月,刑事发案又下降8.2%,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特大事件和事故。

  3年多来,哈尔滨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两亮一安全”工程、“平安家庭”、“平安社区(村)”创建及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等做法,得到中央和省的认可和推广。

  2004年以来,哈尔滨市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扎实开展平安建设,进一步提高了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至2005年以后,平安建设进入全面铺开、逐步深入的阶段,以平安建设为载体,坚持在解决百姓热点问题、推进创安重点工作、破解综治难点问题上求突破、求发展,不断推进平安建设迈上新台阶。

  摆上日程 精心谋划 进行深入动员部署

  党政主要领导始终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创安以来,市委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党政主要领导,都要把平安建设作为发展的前提保证和稳定的基础工程,作为提高执政水平、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主要任务,牢牢抓在手上。四大班子的重视和支持,有力推动了哈尔滨市综治创安工作的发展。

  根据形势任务调整工作思路。2005年,市委、市政府把创安纳入哈尔滨市“十一五”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社区)建设《意见》之中,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全面落实各项综治措施。2006年,在城乡普遍开展“三无”社区(村)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2007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今后五年深化“平安哈尔滨”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划了今后五年平安建设总体目标。2008年,确定“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化群众创安活动、加强改进社会管理”的工作主线。

  结合条块职责分解任务目标。每年,市委、市政府都按照中央和省的工作部署,制定下发《综治创安工作要点》,对各区、县(市)、市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进行分解。

  着眼推进落实深入动员部署。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通过召开政法工作会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综治委全体委员会议等,明确任务,制定措施,提出要求。各地区、各成员单位按照省、市部署和要求,制定工作措施。

  强化制度 夯实基础 形成齐抓共建格局

  完善党政主要领导责任机制。每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都与各区、县(市)、市综治委主要成员单位签订年度综治创安《责任状》,严格兑现奖惩。近年,市直签状单位由原来的8个扩大到15个。

  执行综治机构工作运行规则。今年,出台《哈尔滨市综治委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坚持并完善综治委工作例会制度和五部委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修订《市综治委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基本职责和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规范例会、报告、联络员、排查整治通报、考核等相关制度和工作规则等。

  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今年,市综治委和市编办共同下发《关于调整街道、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机构设置的通知》,明确在街乡(镇)设置“综治维稳办”,主任由党(工)委副书记担任,设1名专职副主任,并以此为依托,进一步整合街乡(镇)公安、综治、司法、信访等力量,加强社区(村)综治维稳工作站(室)建设。

  落实经费保障措施。市、区县(市)两级财政综治经费全部纳入年度预算,并随着地方经济发展,逐年有所增加。去年以来,各地共拿出4397.28万元,用于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比上年增加51.9%。各地和各行业系统逐年加大专项创建经费投入,去年以来,市、区县(市)两级财政已投入各类专项经费3600余万元,比上两个年度提高63%。

  创新机制 源头化解 保持社会持续稳定

  健全维稳责任体系。从2005年开始,积极构建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部门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方整体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今年3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哈尔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维稳第一责任。

  加大排查调处工作力度。2005年以来,进一步拓宽矛盾纠纷的化解渠道,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确保群众诉求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07年8月,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哈尔滨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贯彻“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预防为主、教育疏导”、“防止激化”原则,“依法办事”、“及时处理”的原则。

  实行维稳风险评估。市政府出台《城市房屋拆迁维稳风险预测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在拆迁行业率先实行维稳风险评估。

  整合资源 完善体系 提升治安防控能力

  依靠公安主力军,加强对社会面的巡控。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全警大巡逻”,今年1至9月抓获现行犯罪嫌疑人1100余人。

  指导内保力量,加强对单位内部的守控。推行安全守控“一把手”责任制,组织内保人员加强防范和巡逻。今年1至9月,全市党政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内部发案同比下降15%。

  协调行政执法力量,加强对场所的管控。组织工商民警、城管执法人员、公交和文化稽查等力量,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对管辖范围的治安管控。

  组建专职治安员队伍,加强对街巷的防控。目前,全市专职防范力量达1.5万人,基本实现城镇每200户配备1名、每村配备1名治安员标准。

  发动治安志愿者,加强对社区村(屯)的看护。目前,全市初步形成了以公安民警为主导、以行政执法队伍和专职治安员为骨干、以治安志愿者为补充的人防格局,极大地压缩了犯罪时空。

  实施封闭小区工程。严格实行新建住宅小区楼院全封闭建设标准,使新建小区基本达到100%全封闭。

  实施“平安灯”和“安全门”工程。截至今年9月,各地区门市、庭院、单元门、楼道灯安装率均超过50%以上。

  实施“三铁一器”工程。组织动员党政机关、重点企事业单位,在要害部位安设铁锁、铁栅栏、保险柜、报警器、防盗门等。

  实施“杆灯眼”工程。今年市委、市政府把“建立路灯杆报警系统、安装门市灯、增设电子眼”为主要内容的“杆灯眼”工程,列为为群众办实事的项目,强力推进。

  目前,社会面新增的报警监控设施规模不断扩大,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安装率达100%,全市2194个居民小区安装率达82.7%。2006年至2007年,全市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利用技防设施抓获犯罪嫌疑人143人,破获案件或为其他案件提供相关证据819起,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发生在居民小区内的可防性案件逐年减少,2006、2007年分别下降4.9%、5%,今年1至9月,又下降6.5%。

  2006年以来,全市共打掉恶势力团伙95个,抓获成员637人,2007年多项指标综合排名列全省第一。创安前,哈尔滨市每年杀人案件一般在550起左右,到去年降到223起,累计下降近60%。今年前10个月,全市发生杀人案件163起,同比下降13.8%,破案率83%。近期,全省严打“秋风行动”开展以来,哈尔滨市共破获“两抢一盗”案件437起,抓获逃犯118人,其中省级督捕逃犯8人,破获命案22起。

  完善措施 综合整治 增强社会管控能力

  加强“社会人”管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关于切实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哈尔滨市进城务工农民权益保障办法》等政策规定,使流动人口工作逐步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加强对流动人口聚集场所、部位的管理,严格实行住宿人员登记制度。开展保护未成年人“丙戌行动”等,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监护和关爱体系,问题青少年转化率达90%以上。

  排查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集中开展农村治安混乱地区排查整治行动,全市农村地区刑事犯罪活动明显下降,乡、镇发案同比分别下降18.9%和8.8%。今年继续深入开展维稳、治安“两个排查”,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出各类问题564个,其中438个问题已落实化解整改措施。

  实行影响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通报制度。实施《影响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通报制度》,建立排查整治突出问题机制。目前,各地区、各相关部门也普遍实行了排查整治通报制度,对治安问题突出的街乡(镇)、城乡接合部、校园周边等开展了重点集中整治。6至8月,全市杀人、伤害、盗窃、诈骗等案件分别下降27.5%、9.1%、0.6%和63.8%,效果明显。

  加强公共安全管理。2005年至今,先后组织开展“清剿火灾隐患行动”、 “百日防范、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等。今年1—10月,全市各类事故次、亡、伤三项指标分别下降50.95%,12.63%、61.95%,安全管理形势进一步好转。

  注重质量 提高水平 深化群众创建活动

  拓展创建活动领域。2005至2007三年间,宣传发动组织群众,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推动了基层基础建设、青少年教育保护和综治各项措施的落实。目前,全市已有30多个综治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了行业创安活动。综治成员单位在打造平安品牌的同时,通过开展各具特色的“创安实事”活动,帮助综治创安联系点加强物防、技防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年底至今,市、区两级成员单位为创安办实事投入资金达2000余万元。

  确保创建标准质量。为巩固创安成果,提升新一轮创安的质量和水平,市综治委重新修订了“平安区县(市)”等五个层面的创建标准和《哈尔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哈尔滨”考评标准及办法》。目前,已有87.9%的街道、94.3%的乡(镇)和93.6%的社区、79%的村、88.2%的单位被区县(市)以上党委政府命名表彰。今年以来,先后对工作出现滑坡、不符合标准的4个市级平安示范乡(镇)、4个市级平安示范村、1个市级平安示范单位予以摘牌,对1个市级平安示范乡(镇)、1个市级平安示范单位予以黄牌警告。

  加大创安舆论宣传。进一步健全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综治创安宣传工作机制,不断扩大创安社会影响面。在媒体开专栏;开展“创安宣传月”活动;建立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宣传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完善综治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改进教育培训方式等。

  逐级督导 典型引导 推进综治措施落实

  加强督察推进。2005年以来,不断强化对重点工作、难点问题的督导和解决力度。2007年,市综治委制定《全市政法重点工作督察推进行动方案》,成立了以市领导任组长的7个督察推进组,组织全市政法战线和主要综治成员单位,把全市划分为城区、乡(镇)和市直三个战场,维稳、创安、队建三条战线,市、区两级同步开展督导推进行动,8个专门领导小组也分别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推进,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注重推广典型。创安以来,先后召开8次现场会或推进会,总结推广了五常市农村治安实行“警治联勤”、原动力区打造“平安板块”、阿城市建立综治维稳中心、双城市实行农村“治安承包”、依兰县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方正县推行简易物防、技防等经验。

  实行立项考评。今年在奥运安保期间,实行综治创安工作立项考评制度,把“领导责任制、三级值班制度、军警民大巡防行动、治安刑事案件控制、主要目标完成情况”等作为考评重点,加大分值,结果计入年度绩效考核。实行立项考评,为促进重大活动和敏感期综治安保工作任务的落实,做了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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