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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主任 出差时被罢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0日04:56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潇璇

  本报讯 11月8日晚,福州市华庆花园小区7号楼102室,7名业主委员会委员及部分业主代表开会,一番讨论后对业委会主任进行了投票改选,业委会王主任被罢免,而此时王主任正在外地出差。对于此事,他表示其他委员趁着他去外地,开会把他给罢免了,这不符合程序,“我并没犯错。”

  去机场的路上接到改选通知

  

  反对这次改选的业委会副主任林先生说,11月4日上午10时许王主任去出差,11时许王在前往机场的路上打电话给他说,已接到“当晚要召开业委会,重选主任”的通知。

  林先生说,他和业委会另一位副主任觉得此事不妥,没有参加当晚的会议,随后会议改到11月8日晚举行,他参加了。林先生说,该小区2008年7月成立业委会,后经委员投票选出了主任。按业委会章程规定,业委会主任应该任满3年才改选,况且王主任在职期间并无过错,没有道理换主任,“他们说王主任收了开发商的钱,工作不积极,对追讨公共用房也不积极,但这要有证据才行。”

  林先生说,在8日晚的会上自己不同意改选,提出要等王主任回来再开会。但到场的另外5名委员主张改选。

  是否符合规定 看法大不一样

  为什么在业委会主任出差时开会改选?该小区业委会委员潘先生说完全是巧合,正式开会时间在8日,他们已按相关规定提前3天通知了。他还说10月28日的一次会上就提过改选的事,王主任当时没到会。此外,王主任于7月底递交过辞职书,按规定有三分之一委员提议并同意,就可以开会,况且王主任也委托林先生投了票。

  对此,林先生说,王主任已收回辞职书,并几次找业委会委员沟通。

  8日晚讨论了一个多小时,结果王主任因只得到3票而落选。王主任说,在业委会平常工作中,一些委员没按流程办事,导致意见不统一,内部有矛盾,但改选违反了业委会章程中关于任期3年的规定,“我并没犯错。”

  他还认为业委会要罢免自己,起码要听听当事人的意见,给当事人“申辩”的机会,这种权利不该被剥夺。

  对此,福州一位律师表示,罢免业委会成员的程序如何进行,业委会主任不在时,其他委员能否开会罢免主任,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这些问题并没有相应规定,应予以完善。一般来说,从结果来看,如果业委会主任的确不作为或出错,在超过一半委员同意的情况下被罢免,这并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但要有前提,即罢免的程序走对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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