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运城:县处级干部不得随意因私出国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0日05:39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本报11月9日讯(特约记者 柳非)记者今日从运城市委获悉,运城市委近日出台了《因私出国(境)护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全市县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护照和赴港澳通行证从严办理,并集中收缴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县处级干部一般不得因私出国(境),确需出国(境)的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批。任何人不得隐瞒身份,私自办理护照或赴港澳通行证,擅自出国(境)。《暂行办法》规定,县处级领导干部出国(境)返回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将证件交由市公安局统一保管。逾期一个月不交者,要进行约谈催交;逾期三个月不交者,要查明原因,进行诫勉。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