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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9日讯(记者 赵清源)记者今天从省民政厅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民政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督,今后,我省将对厅直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以及十万元以上公益金项目进行定期审计,对其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省民政厅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必须重点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申请、受理、办理程序、办结时限、收费标准等主要环节和步骤,实行全程监督,并建立完善相关监督机制,防止审批过程中出现不规范和不廉洁现象。同时,严格银行账户管理,对单位开立、变更、撤销、保留银行账户,实施审批、备案、年检制度;非财务部门不得开立银行账户。逐步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问责制、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