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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专供”广告被叫停已有一个月,但记者走访省城多家超市发现
省城工商系统将于近日展开检查,并根据规定对此类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10月8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严禁以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广告。如广告中出现“×××(国家机关)专供”“专供×××(国家机关)”内容,均属于违法行为。然而一个月过去了,9日,记者走访省城市场发现,仍有不少“专供”“特供”商品在销售。
还有很多“专供”在卖
9日上午,在省城各超市的货架上,记者发现了不少印有“国宴专用”“专供人民大会堂”等字样的商品。
南内环街某大型超市饮料专区,人来人往十分热闹,记者在一款国产凉茶及某功能性饮料外瓶上,均发现了醒目的“专供”字样。
除饮料之外,酒类以及食用油类商品的外包装上同样可见“专供”字样。平阳路某超市内,记者发现几种售价均在五六百元左右的白酒外包装上,明显印有“国宴专供”。同一区域的某罐装啤酒的瓶身上,“人民大会堂国宴用酒”的标志也很显眼。在食用油区,某品牌花生油瓶颈上套着的“人民大会堂宴会用油”标志非常惹眼,而在同一货架的其他品牌食用油包装上,未发现类似字样。
消费者普遍认为“值得信赖”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不少消费者容易轻信“专供”的宣传噱头。在五一路某超市内随机采访的10位消费者中,有7人表示,对“专供”“特供”等字样的产品持信任态度。他们认为,既然是“专供”“特供”商品,说明该产品有很好的信誉度,是安全可靠的。
在长风街某超市内,正在选购食用油的王女士说,她每次买食用油会特别挑选印有“人民大会堂国宴用油”字样的,“连人民大会堂都用这种食用油,说明品质一定能保证。”
此外,标有“专供”“特供”字样的商品,尤其会让一些中老年消费者产生信赖感。年过花甲的李先生说,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找关系都很难买到“专供”商品,普通百姓根本就见不到。而现在,能在市场上见到有商品打着“特供”等字样,当然要优先选择。
“专供”不能成为购买依据
省工商局消保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工商总局之所以叫停此类广告,是因为发现很多广告中频频出现“国家机关专供”及类似内容,这违反了广告法关于不得以国家机关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发布广告的规定。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特对其发布禁令。
一些商家用“特供”“专供”宣传,巧妙跳过了商品质量本身,实际上是利用国家机关给自己做了广告。还有一些商家在宣传中使用“人民大会堂”的字眼,人民大会堂等机构本身虽不是国家机关,但是国家权力机关权力运转的一个重要工作场所,容易使人联想到国家机关,也属违反广告法的行为。
近期,省城工商系统将根据属地监管原则,对此类行为进行检查。凡广告中出现“专供”“特供”字样,执法人员将依照广告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于捏造事实,发布虚假广告或者进行虚假宣传的,将依照广告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市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别把这种宣传方式太当回事,而应以产品质量和性价比作为最终购买依据。
本报记者 郑书成 张勇 赵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