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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师在婚礼上行窃被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0日05:55  今日早报

  □通讯员 饶程

  本报驻金华记者 吴中平

  早报讯 每个女孩都希望有一场完美的婚礼,但兰溪市马涧镇新娘徐兰贞,却在举行婚礼时碰到一件很不开心的事:摄影师竟把贼手伸向来观礼的亲友。这让小两口尴尬无比。

  摄影师在婚礼上偷钱包

  11月2日是徐兰贞大婚的日子,当时他们就觉得摄影师有点不大对劲:没有跟着新娘拍摄,和新人的家人也没什么交流。下午3时,摄影师干脆连人影都不见了。

  就在大家到处寻找摄影师时,徐兰贞的阿姨推开一间房门,看见摄影师在翻客人的钱包。人虽然抓到了,好好的婚礼也给搅和了。

  是不是马上报警?报了警就要录口供,婚礼还怎么举行?没法子,新人们决定,让摄影师接着拍,等婚礼结束了再说。

  “他就一直求我私下解决。还要我们不要和他的店里讲,否则他要失业的。”徐兰贞和丈夫怀着复杂的心情把婚事办完了。

  但对摄影师下贼手这事,夫妻俩想怎么也要有个说法,毕竟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除摄影师该受罚外,派摄影师来的“微微新娘”婚纱店也该负责。

  婚纱店不愿承担责任

  11月4日,徐兰贞和家人找到婚纱店讨说法。

  “我们花了3800元拍婚纱照。摄影师是代表‘薇薇新娘’出来工作的,他工作的时候在我家偷东西。作为公司,‘微微新娘’肯定要负一定责任,至少也要给我道个歉。”徐兰贞不满地说。

  而老板娘则表示,摄影师的确是店里派去的,但店里是派他去拍照,没派他去偷东西。偷窃完全是摄影师个人行为,怎么能让店家来负责呢?现在他们已经开除了这名摄影师,“我还答应给新人两份利市红包,压压惊。但他们要求退还3800元。”

  摄影师被治安拘留

  那在这件事上,影楼该不该承担责任?浙江溪源律师事务所胡庆根律师认为,徐兰贞和影楼间已形成事实的服务合同,而对于服务的瑕疵,服务提供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这个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给他人造成财物损失的应当赔偿,造成精神损失的,应该赔礼道歉并给予适当经济赔偿。

  和影楼僵持不下时,徐兰贞报了警。前天,记者从兰溪市公安局得知,摄影师已被治安拘留3天。

  (10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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