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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收“赞助费”将退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0日07:10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榆林讯 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向辖区煤老板收取赞助费一事引起榆林市公安局、神木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榆林市公安局和神木县公安局督察、纪检部门已对此事展开调查,所收取的赞助费由神木县煤焦协会退还煤老板。

  记者了解到,9日上午,榆林市公安局决定由榆林市警务督察支队派出工作组前往大柳塔,就收取赞助费一事展开调查,9日下午调查组已经抵达大柳塔正式开展工作。

  神木县公安局局长周洁斌表示,神木县公安局局党委已经做出决定,公安部门不用这次煤老板们交的赞助,所收的钱全部退回。同时,对此事做进一步调查,如果公安人员有责任,将做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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