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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薛振西用忠诚为百姓捍卫一方平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0日07:54  三秦都市报

  一个人们口中戏称的“团长片儿警”,历时一年艰难取证,通过自己的努力将一方恶霸绳之以法的故事里有很多疑问、感动和思考。

  整整一年,为了还百姓一方安宁的承诺,他顶风雪、冒严寒坚守着一个共产党员的本色,抗拒着来自多方的质疑和压力,达到了一个让人折服的境界。

  坚守,一定来自心底的信念。薛振西深信:人民警察就该这个样!

  初入社区了解恶行

  初入社区了解恶行

  2006年,40出头的薛振西从部队转业到地方,除了工作地点的转变,他的身份也随之发生变化。他从部队里的副团职干部变成了一名普通的人民警察,他在公安莲湖分局北关派出所,负责北梢门东社区的警务工作。

  上任后薛振西为了尽快熟悉业务,经常去社区走访,很快他就发现有一个名叫张长财的劳改释放人员在他的辖区内恶名昭彰。“这人带着几个劳改释放人员和社会闲人在北关一带干了很多恶事。群众对他们恨得要死,又怕得要命,受到欺辱也不敢报警。我觉得很奇怪,就开始留意张长财这个人。”薛振西说。

  数次走访后,薛振西发现张长财确实在社区里作恶多端。他在西安市联志路人行道上加盖房屋并出租,新城区创卫办和整治乱搭乱建拆除办公室工作人员多次通知他拆除该违章建筑,他不但拒绝,还暴力抗法。除此之外,张长财还多次以刀棍、狼狗等相威胁,抢劫他人财物,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对他人进行敲诈勒索,在国有公房上擅自加盖违章房,并扬言“我是劳改犯我怕谁,谁拆就不会让谁有好下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

  薛振西发现,与张长财发生纠纷的受害方有个人,也有企业;有事业单位,也有政府的执法机关。但是多次冲突、纠纷后,因为“恶”,张长财总能得到“补偿”和“回报”。久而久之群众认为谁都“惹”不过张长财,和张长财发生冲突的结果只能是赔钱、挨打、受气,于是大家谈“财”色变。

  北梢门东社区的居民王丽说:“张长财已经被判刑了,但是我好几次都梦见他又回来了,被吓醒后我就一直发抖,真希望他永远不要回来。”

  为了百姓 誓除恶人

  在大家的忍耐和回避中,张长财的“名气”越来越大,那些有劣迹的闲散人员都向他靠拢,逐步成为整个北关地区的一大害。作为社区民警,在自己工作的辖区存在这种人,出现这样的事,薛振西坐不住了。他说:“这样的人要是不处理,就是我们公安的耻辱!”

  有了这个决心之后,薛振西一直默默的留意张长财。2007年12月10日,张长财在北关“人人乐”超市因为一个塑料袋殴打多人后逃窜,其中一女孩的鼻骨被他打折。接到报案后,薛振西认为法办张长财的时机到了,就开始对张长财实施抓捕,但几次抓捕都扑了空。薛振西说:“为了尽快抓住张长财,我在他家附近走访摸排,但是群众一听说我来调查张长财的事,就闭口不谈,有的甚至看见我就绕道走。”看到直接抓捕的办法行不通,薛振西四处打听张长财的电话号码,希望可以直接和张长财对话。这个方法很快就奏效了,最终薛振西以谈话的方式将张长财“请”进了派出所。“起初张长财对打人的事满不在乎,反说是报警的人想讹他。录完口供后,我以寻衅滋事罪建议将他刑事拘留。随后立刻上报分局,第二天张长财就被刑拘了。”薛振西回忆。

  但令薛振西没想到的是,张长财被刑拘后,其家人和朋友很快与受害人达成协议,不再追究张长财的责任。如此一来,缺少了证人和直接证据,已经被刑拘的张长财很难被定罪,他也会因此继续逍遥法外。

  这时薛振西才真切地感到,法办张长财要比他想象的复杂和困难得多。“张长财作恶也几年了,以前那么多单位、个人没‘惹’他不也过来了吗?得罪这个恶人,自身的安全又如何保障呢?我还‘惹’不‘惹’这个事呢?”一连串的问题在薛振西的脑海里不停地闪动。

  “退一步各方都不得罪,并且还有人领我情。张长财要是知道我这么快把他放出来,也会因此敬我几分,同时我还多交了一些‘朋友’,这样下去,我在有些人眼里就成了黑白两道上的‘能人’。这种‘能人’群众表面敬而远之,背地里一定会骂我的,受害的群众从此也不会再相信我。想到这里我做了决定,这个事我‘惹’定了!”一番思想斗争之后,薛振西又一次坚定了要法办张长财的信心。

  薛振西说:“身为警察,我只能忠于法律,执法为民。我不冤枉好人,但也绝不放过一个恶人。”

  取证一年终惩恶霸

  决心下定后,新的调查、取证工作就开始了。在联志村和三合新村,张长财做过很多恶事。薛振西说:“我在调查中发现,张长财在社区里横行霸道、嚣张跋扈,上至70岁的老人,下至几岁的孩童,只要他不顺心,说打就打。迫于张长财的淫威,群众对他的恶行敢怒不敢言。在调查取证时也没有群众肯出面,哪怕是悄悄地做笔录也不愿意。”这让薛振西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原来,张长财被抓后,他的家人就在社区散布谣言,说他们已经打通关系,张长财很快就能出来。周围的群众一听,都怕张长财回来报复,所以都不愿作证。特别是张长财住的地方,邻居们甚至在院内都不敢互相说话,怕张长财的家人误认为是在议论他家的事。社区一位姓王的居民说:“张长财是个恶霸,他家里人一直说他很快就会出来,到时他要是知道我们作证了,一定会报复我们的。”因为害怕,群众即使将张长财恨得咬牙切齿也不敢站出来指证他。薛振西只能一趟一趟地往社区跑,一遍一遍地给群众做工作,并一再保证:“我一定会把这个案子办到底,办成铁案。张长财绝不会像他家人说的那样很快出来。”可即便如此,群众还是不敢开口。

  30天过去了,张长财没有出来。薛振西一如既往的给群众做工作,希望有人能站出来,帮助公安机关指证张长财,但群众的顾虑依然没有打消。张的家人又改口说张长财两个月后一定能出来。两个月过去了,张的家人又说:“公安机关找不到证据,最多三个月肯定会放人。”三个月也过去了,张长财仍未出来。

  在这期间,薛振西一刻也没有放弃过调查取证,他已经记不清自己究竟往社区跑过多少趟,究竟给群众做过多少思想工作,应允过多少承诺,但是依然没有人愿意开口。薛振西至今还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大雪天,我去社区一位姓李的居民家做笔录,但李家人在社区门口一见我就立刻转头回家。我去他家敲门,人家也不开门,我足足在门外的雪地里说了半个多小时,人家才给我开门。他们同意说一些知道的事,但却依然不愿意做笔录。”既便如此,那天薛振西还是很高兴,因为3个月的努力,终于有人开始打消顾虑了。

  去年冬天,格外的冷。薛振西的取证工作几乎都是在那个时候完成的,除了要办张长财的案子,平时正常的值班出警,薛振西一样都没落过,取证工作基本都是加班、加点,放弃节假日赶出来的。常是刚忙完一天的日常工作,就立即出发,找人、找线索。有时为了取得群众的信任,得到一份宝贵的证据,他要在冰天雪地里来回奔波无数次,要伏案整理笔录至深夜。

  随着调查工作的层层深入,张长财大量犯罪事实犹如破茧抽丝般明朗起来。有的受害人一听说张长财被捕了,就来找薛振西诉说当年的受害经过,但当年的证人却很难找。有的只知道大概的地址或单位,有的已换了地址,还有的本身就没有固定工作,更有甚者由于年事已高已经故去。为了找到一位已故当事人的孩子,得到更多确凿的证据,薛振西甚至只身前往天津调查取证。薛振西说:“调查的越深,我发现张长财越可恶。哪怕是大海捞针,我也要把证人找到!”

  功夫不负有心人。薛振西连续一年不间断的调查取证,已查明张长财敲诈勒索、妨害公务、抢劫、危害公共安全、殴打他人、强占他人住宅等多项罪名。2008年9月23日,莲湖区人民法院组成刑事审判庭,在北关地区依法公开审理了张长财案,庭审历经4小时,一审判决张长财有期徒刑18年。北关地区近400名群众到现场旁听,宣判后大家拍手称快,有的群众甚至燃放鞭炮表示庆祝。北梢门东社区一位70多岁的老人高兴地说:“那天大家放了很多炮,我们觉得比过年还高兴,因为薛警官为我们除了一大害!”

  情系百姓执法为民

  审判张长财时,检察院向法院提交了5本厚厚的卷宗。这几十万字的案卷都是薛振西一字一句写出来的。检察院的同志看了取证扎实、笔录清晰的案卷后,一度以为办案民警是几个常年办大案的老刑警,可谁也没想到薛振西竟是一个普通的社区民警。

  对此,薛振西有自己的看法,他说:“群众的满意度是最好的镜子,我们事事都要用这面镜子来对照自己,只有你在镜子面前不脸红,你才是合格的警察。”

  薛振西的同事说,他办张长财的案子时顶着巨大的压力,为了能专心办案,他甚至在办案期间将自己的爱人和年幼的孩子送回了老家。他想的和做的都是为了社区的百姓,他用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树立了人民警察的榜样,给辖区百姓创造了安定和谐的生活环境。

  “如果有人问:你心中的好警察是什么样子的?我的回答是:将者,智、信、仁、勇、严也。”同样的问题,北梢门东社区的居民们回答的很质朴,但话里却透着一股子赞赏。他们说:“我们心中的好警察是以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工作认真、细致,惩恶扬善,说到做到,是像薛振西一样的警察!”是呀,薛振西在乎的是公正,是老百姓的满意,他用自己的行动把“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誓言,刻在了一方百姓的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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