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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安树立天津公安队伍建设新“标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0日08:2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11月10日消息(记者石峤 张梦薇 通讯员 李伟)近年来,天津公安河北分局把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干部的选拔、使用和管理,不断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干部队伍建设的新办法、新举措,取得较好效果,成为天津公安队伍建设的新“标杆”。

  完善程序、健全制度、民主选拔干部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天津公安河北分局不断拓宽发扬民主、群众参与的渠道,用制度的形式把听取民意、尊重民意更好地体现在干部选拔过程中。在推荐环节,实行民主推荐制度,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选拔的第一道程序,凡未经较大范围的民主推荐或民主推荐票数未达到规定要求、多数民警不认可的,不得列为拟提拔对象。在考察环节,实行差额考察和考察预告制度。对拟提拔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在通过民主推荐后,按3:1的比例实行差额考察,提前发出书面考察预告。在任用环节,实行党委票决制度,由分局党委成员对拟任用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结果当场公布。同时,实行任前公示和勤廉评议制度,努力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加强培养、推进交流、注重使用干部

  一方面,天津公安分局积极推动干部交流,把基层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局机关任职,把机关的年轻干部选派到基层锻炼,特别是对综合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干部,下派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的地区任职,让他们到基层一线去摔打,在实战中增长才干。2006年以来,分局组织干部交流16人。另一方面,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分局制定了后备干部主持工作、竞争选拔优先和绩效考核动态管理三项制度,即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后备干部可以预先补缺科级领导岗位,代理履行职责;选拔领导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后备干部;建立动态的后备干部库,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后备干部考核、考察等工作,每年对后备干部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实行“优进平出”,适时补充和淘汰,努力激发后备干部工作热情和动力。2006年以来,天津公安河北分局经过选拔将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14名民警列为后备干部,截至目前已有8名同志担任基层所队领导工作。

  考核、有效激励、严格管理干部

  据了解,天津公安河北分局注重选拔任用和管理使用并重,不断改进和加强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考核监督工作,激励干部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一方面,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制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方面的考核,考核结果与班子调整、干部任用、立功授奖等直接挂钩,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2006年以来,天津公安河北分局根据考核情况,对14个基层班子、30名副科职干部进行了调整,对10名干部予以免职或降职。另一方面,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和思想引导。特别是针对少数干部存在的精神状态不佳、工作绩效平平等问题,天津公安河北分局认真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加强教育引导、督促尽快转变,收到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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