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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减排污染物将获奖励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0日10:21  北京日报

  每减一公斤二氧化硫获奖1.2元

  本报讯(记者曾昀)市环保局昨天透露,北京的财政、环保部门已经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区域污染减排奖励暂行办法》,鼓励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

  《办法》规定,污染减排的奖励额=主要污染物减排量×主要污染物减排奖励标准。主要污染物减排量为实际净减排量,由市环保局按照有关规定,会同市有关部门核查确定。奖励标准由市财政局和市环保局根据污染物减排完成情况确定并适时调整。对于超额完成的减排量,将在当年奖励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20%给予奖励。

  据悉,今年北京的减排奖励标准为,每削减1公斤二氧化硫奖励1.2元,每削减1公斤化学需氧量奖励6元。RJ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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