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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庄的共性与个性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0日16:23  新京报

  刘庄发展“集体经济”获得了成功,不是说经济理论错了,也不是全国人民都错了,更不是中央的政策错了。同样地 ,中国30年农村改革获得成功,也不是刘庄人做的事情不合逻辑。

  刘庄的成功,并不构成对全国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否定。如果刘庄仅仅是农业社区,我敢说,刘庄不会有今天 的辉煌。农业生产适合家庭经营,由经营所需要的生产资料也由他们支配、拥有最好。这是一个浅显的道理。人民公社制度背 离了这个道理,所以便遭受了失败。刘庄其实也逃不过这个道理。这也是刘庄与全国的一个共性,不过是隐蔽的共性。

  但刘庄却真的没有搞土地承包。刘庄有了强大的工业,早已有了“工业反哺农业”的条件。因为工业发展需要劳动力 ,只有通过农业规模经营才能更多地释放出劳动力,集体经济的维持就为创造这个条件提供了方便。当然,规模经营并非一定 要集体经济才能实现,但集体经济制度的确能够更快地创造规模经营。

  如果全国每一个村庄都有刘庄那样的工业规模,也许都不必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了,但工业要集中,最好是集中在 城镇。刘庄的工业是乡镇企业的“劫后余生”,是不多的例外。所以,全国数十万个村庄不能都像刘庄那样保留农业集体经济 。这是刘庄的个性。

  刘庄真正的特殊性在于它有了一个史来贺,这样的人总会创造奇迹,而奇迹的性质取决于时代特征和他们的个人生活 背景。

  我所思考的是,为什么像史来贺这样的农村杰出人士,只有和乡镇企业联系在一起,才创造出辉煌?为什么那些依靠 农业为主的社区,不能成长出史来贺这样的人物?

  这是由工商业和农业的性质决定的,更深入地说,也是由人性决定的。公有制这个东西,若放在经济学家所讲的私人 物品生产领域,要么走向“异化”,大大地“辉煌”一个时代,要么按照“红色教条”上的要求,严重地丢失效率,搞得当事 人灰头土脸。公有制放在公共品生产领域,若没有民主制度保障它运行,也会走向“异化”。

  按我观察,以集体乡镇企业崛起的村庄,凡成功地扩张,多依赖家族成员对企业的高度控制,所谓集体决策机制是大 打折扣的,这种利益关系的实质性变化可以在一定时期给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相反,如果凭借集体成员的“红色觉悟”来 维持管理和劳动的积极性,短期有效,长期则一定走入死胡同。

  因为乡镇企业的这种“成功”,才养得起集体农业,人们却糊涂地以为不搞土地承包也可以维持集体农业经济效率。 在刘庄,史来贺和他的儿子有了“红色觉悟”,就成了刘庄发达的决定性因素。

  但是,刘庄也要有大的改革,实现某种体制的转型,才能延续过去的辉煌。改革要公开透明,不要有的村庄偷偷地搞 。能不能善始善终,这是对刘庄现任领导人的考验。□党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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