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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导游欲告状追讨6万多元“辛苦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0日18:51  云南日报

  委托人未付垫团费“失踪”引出连锁反应

  虽然知道帮人带团先垫团费是导游行业里的“潜规则”,但导游小张却怎么也没想到委托人会“失踪”,让自己和同行姐妹们一下损失了数万元的垫团费。眼看辛苦钱没了,小张等人急了,决定将委托人和委托人所在公司一并告上法庭,希望早日拿回4人的辛苦费65000元钱。导 游委托人失踪损失数万

  委托其带团的小王突然“失踪”,是小张始料不及的。今年2月至5月份,小张从“王姐(指小王)”那里接了3笔带团业务,其中两次是小张和朋友小马一起带的团,小张独自带过一次团。小张说,她带了3次团,共垫团费26000元左右。“导游这行有个‘潜规则’:带旅游团要先自己垫团费,带完团后,凭单据再向委托带团的物主把钱要回来。”

  和小张一样也在找小王要钱的还有另外两位导游,及某旅行社的浦女士。前天,浦女士拿出厚厚一叠接团单告诉记者,小王欠她21600元带团费。据了解,导游小何今年4月初和中旬帮小王带过两次团,共垫付4720元,导游小梅的垫团费为5805元。小张告诉记者,以前也帮小王带过旅游团,带完团后,都拿到了垫团费。但这次,小张一行5月中旬到小王办公室要垫团费时,发现小王不在办公室,工作人员说小王出差去了。

  “5月20日左右,打小王电话,她不接。”浦女士说,到了5月底,电话就打不通了。由于找不到小王本人,小张等人只好找小王所属的云南海外旅游总公司反映。当时公司答复协助找小王。其间,小张怕事情有变,曾多次找到云南海外旅游总公司,但都没有什么结果。

  9月17日,云南海外旅游总公司的法律顾问要小张等人提供垫团费的账单收据等,说是收集证据,“但之后没有什么结果”。11月4日,公司对小张等人宣布,小王被公司开除了,她的事与公司无关。旅游公司“我们也是受害者”

  11月4日下午4点多,记者与小张一行人来到云南海外旅游总公司的律师事务办公室。双方协商时,该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小王欠小张等人垫团费一事,公司也是在接到小张反映的情况后才知道。办公室的赵主任说,小王收到的旅游团团费没有经过公司财务,那些钱也没有存入公司账户,“我们也是受害者”。赵主任还拿出一份关于小王的情况说明给记者看,说明上称,小王因为多次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于今年8月20日被公告除名处理。赵主任解释说,小王私刻“公章”,做黑团,还冒充公司的总经理招摇撞骗。赵主任指着一张单据上的公章印说,公司没有“云南海外旅游总公司阳光假期”这个章,是小王私刻的。

  据赵主任介绍,小王收取的旅游团队的团费没有存入公司账户,而是存入了户名叫“何花”的账户。“公司也在收集证据,不排除要告小王诈骗罪。”赵主任说。最后,办公室张先生建议,星期四叫来律师商议解决。小张等人最终同意了这一建议。

  小张告诉记者,她们已经把小王作为第一被告、云南海外旅游总公司作为第二被告告上了西山区人民法院。“我们希望有人能规范旅游市场,取消所谓的‘潜规则’,给我们做导游的一个保障。”

  记者 谭江华 实习生 刘仕基(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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