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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赖喇嘛所谓“大藏区”与宪法根本不相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1日01:00  北京娱乐信报

  国务院新闻办昨天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中央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朱维群、副部长斯塔、西藏自治区常务副主席白玛赤林等介绍近日中央有关部门与达赖喇嘛私人代表接触商谈的主要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不允许借口“自治”制造分裂

  朱维群介绍说,10月31日至11月5日,达赖喇嘛私人代表甲日·洛迪、格桑坚赞一行五人回国。这次接触商谈是2002年以来的第9次,今年以来的第3次。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杜青林接见了他们。杜青林强调,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宪法明确规定的,任何违反宪法、否定“三个坚持”的行为都是绝不能允许的。所有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下的一种自治形式,不同于一些国家的联邦制、邦联制;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不同于我国在香港、澳门实行的“一国两制”;不允许任何人打着“真正自治”旗号制造民族分裂,损害民族团结。

  不会与之讨论“西藏问题”

  朱维群指出,所谓“西藏流亡政府”是少数分裂主义分子1959年发动武装叛乱失败后逃亡外国的产物,搞了几十年分裂破坏活动,它的存在就是非法的。我们与达赖喇嘛的私人代表谈的只能是达赖喇嘛彻底放弃分裂主义主张和行为,争取中央和全国人民谅解,解决其个人前途问题,根本不会与之讨论什么“西藏问题”。

  所谓“大藏区”与宪法不相容

  朱维群说,甲日等到北京后,提交了一份《为全体藏民获得真正自治的备忘录》,声称“西藏流亡政府是广大藏民的利益和藏人的代表者”,要求“把所有藏人自治区域合并为一个自治区”,其中有关“真正自治”的各项要求,把中央的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对立起来,企图否定、限制和削弱中央政府的权力,否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威,甚至企图由这个分裂主义集团来修改宪法,从而使他们实际上拥有相当于独立国家的权利。“备忘录”从标题到内容还是“大藏区”、“高度自治”那一套,也就是“半独立”、“变相独立”那一套,这一套与宪法是根本不相容的。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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