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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讯 (记者 孙雯 通讯员 左西尧 欧海才 邱炽霞) 昨日,广州市政部门提醒车主,岁末将至,请本市车主依照规定尽快缴纳2008年车辆年票通行费,跨年度缴纳需按日收取滞纳金。同时每逢年末是购买年票费的高峰期,为避免长时间排队和做好出售2009年外地车年票工作,请本市车主最好在12月15日前缴纳。
据悉,市政收费处采取了短信提示、热线查询、刷卡缴费、邮政代办、网上查阅、报废车辆退费“即办即退”等多项便民措施,今年1~10月,全市已缴费车辆62万多台,但仍有部分车主未缴纳2008年年票通行费,市政部门提醒本市车主,凡在本市登记上牌的机动车辆(不包括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每年都要缴纳年票通行费,无论是“两年一审”的车还是新车,以及本市上牌外地使用的车辆都要缴纳年票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