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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补贴160万激励企业招收农村劳动力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1日02:12  南方日报

  

3项补贴160万激励企业招收农村劳动力

  三水

  本报讯(记者/雷贤辉通讯员/蔡剑锋)昨日,记者从三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及财政局联合公布了《佛山市三水区鼓励企业招收本区劳动力和建立对口帮扶劳动力接收安置奖励制度的实施办法》(简称“办法”)。

  按照办法规定,今年将投入160万元补贴企业招收农村劳动力。三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认为,办法的实施既是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增加城市财富的有力措施。

  按照三水“劳动力”转移规划工作安排,到2012年,新增转移三水区农村劳动力1.2万人将全部转移,全区非农就业比重达到80%。另外,还要确保完成市下达的省内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面对这一压力,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及财政局相信,通过鼓励企业招收本区农村劳动力,将为这一目标的实现提供契机。

  办法规定,招收本区农村劳动力的企业将获得两项补贴。在社会保险补贴方面,每招用1人给予1500元补贴;在岗位补贴方面,每招用1人给予500元补贴。另外,办法还规定,招收对口扶贫地区劳动力的将获得安置奖励补贴。补充标准为:安置地企业当年新接收对口帮扶地区农村劳动力100人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接受安置企业1万元的接收安置奖励。

  不过,并非所有的企业都能享受政府提供的补贴。在实施意见中规定,三水本地企业当年新招用本区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40周岁以上农村劳动力和被征地农村居民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一次性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而且这两项补贴费用,将由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经费负担。

  “这样规定的目的,一方面希望劳动者享受到本应获得的利益,另一方面也希望促进企业合法经营,而不是为了获得企业利益而牺牲劳动者本应享有的购买社保等权益。”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

  据透露,以上3项补贴全部由区财政负担,从今年标准来看,今年预计投入160万元来补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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