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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黄懿清 记者 陈 文
晨报讯 唐某与朋友聚餐时,突然身体不适,送往医院后即告死亡。死者妻女悲痛之余,怪罪同席好友明知唐某心脏不好,却还劝酒、灌酒,遂将这11人告上法院。日前,卢湾法院驳回死者妻女11.2万余元的赔偿要求,判决11名被告共同补偿1万元。
唐某与11名被告都是邻居,平时常一起聚餐。今年1月17日傍晚,唐某受这群好友相邀到酒店吃饭。在饭桌上就开始感到不适,席间几杯酒下肚后愈发觉得病情严重,随即被好友送往医院。结果,当晚唐某便因酒精中毒引发呼吸循环衰竭,不治身亡。
唐某心脏曾经做过搭桥手术,不能喝酒,但根据医院医生的笔录,唐某在当晚喝了1斤酒。为此,唐某妻女迁怒于唐某好友,她们认为,这些朋友明知道唐某不能喝酒,却不仅未加劝阻,还存在着劝酒、灌酒的行为。此外,他们没有及时叫救护车、通知家属,错过了最佳救治时机,故要求11名好友承担30%的责任。
邹某等11名被告表示,唐某是自愿前来聚餐,在吃饭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有人对老唐进行灌酒,相反,其中2人还进行了劝阻。在唐某饭后感到不舒服时,是他自己表示不要打电话给家里人。有人在感觉老唐情况异常时,马上打了120将其送达医院,因此各人已尽到了注意义务,对老唐的死亡没有过错,同意从道义上共同补偿1万元。
法院认为,依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无法证明被告有对老唐劝酒、灌酒。被告在老唐感到不适时,搀扶其到酒店大厅沙发上并欲打120,在老唐拒绝后仍打了120送医,因此对老唐的死亡没有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