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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通讯员万剑峰 记者陈文报道 娄阿鼠屡教不改伸贼手,窃取居民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谁知顺手牵羊时,竟在车篓内发现有6万余元的意外之财。昨天,“三进宫”的王某被奉贤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5万元。
现年38岁的外来人员王某曾因盗窃被判刑和劳动教养。3月4日,王某在奉贤四团镇一居民新村闲逛时,发现一对老年夫妇合骑一辆电动自行车回家,将该车停放在楼梯口即上楼。王某立即将电动自行车偷走。等失主周先生出门一看,发现电动车不翼而飞,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王某发现6万余元巨款后将其转移,他避过一阵风头,于4月1日至奉城镇头桥社区偷窃一辆电动车,因被他人发觉而当场人赃俱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