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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加强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省卫生厅近日发出通知,部署在部分市县开展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工作。
据了解,试点工作自2008年11月启动,试点地区为福州、厦门、三明市及将乐县、长乐市。试点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市政水厂、自建水厂的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监测,二次供水水质监测;当地水性疾病相关资料收集与水性疾病监测;监测信息网络直报系统运行以及饮用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等。(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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