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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尽告知义务 供货商赔偿千元

  本报讯(记者 汪仁洪)10月18日,雅安市民陈先生到遂宁旅游时,在重庆新世纪百货公司遂宁新都商场一楼瑞士表专柜买了一块瑞士古尊手表,回家后却发现手表背盖上的扇形摆锤上面写着“MIYOTACOJAPAN”(日本西铁城)。“这表表面是瑞士的,表背却成了日本的,我买的表怎么成了‘两面派’?”陈先生向遂宁工商部门投诉后,工商部门立即展开调查(详见本报10月30日报道)。11月6日,经遂宁市城西工商所调解,瑞士古尊表供货商和消费者代理人胡小姐双方达成调解:供货商未尽告知义务,赔偿消费者1000元。

  经过工商部门调查,该款古尊表为瑞士注册,中国深圳生产,采用日本西铁城生产的机芯,供货商提供了授权资料和正规发票。经调解,因供货商未尽告知义务,消费者代理人胡小姐获得现金1000元,作为消费者往返雅安到遂宁的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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