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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切可以重来该多好”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1日04:49  沈阳网-沈阳晚报

  去歌厅唱歌解闷,没想到惹了一肚子气,沈阳市的一名货车司机认为歌厅老板瞧不起他,伤了自尊,竟然泼汽油把对方烧死。昨日,这起故意杀人案件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郑某是沈阳市一家货运公司司机。今年4月28日下午,郑某和朋友喝完酒,觉得心情不好,想去唱歌排解一下。他与朋友约好,自己先去歌厅等着,等朋友来一起进去。郑某一身酒气,衣衫不整、手上还有不少油污。他进入铁西区一家歌厅后,在几个包房门口逗留,引起了服务员和歌厅经理的注意。郑某在法庭上说,“当时服务员不让我在大厅里呆着,我在门口蹲着都不行,非让我去马路边儿蹲着。我是来消费的,他们却瞧不起我。”

  等了一会儿,郑某的几个朋友来到歌厅。几人进入包房唱歌,一直唱到晚上9点左右。结账时,郑某又与歌厅经理产生矛盾,他认为歌厅收费太贵,“是经理在有意‘砸’我!”经理解释:“不贵,我们还送你果盘了呢。”郑某被朋友拉走,回到家中越想越气,总觉得歌厅里的人瞧不起他。他跑到加油站买了10块钱汽油装在塑料袋里,又回到了歌厅。

  刚一进门,郑某正好遇到歌厅经理,他把袋中的汽油泼了经理一身。“当时,我们看见他往经理身上泼淡黄色液体,我们还以为是尿呢,等火着起来我们才意识到是汽油!”歌厅的服务员在证词中说。郑某交代,“我把汽油泼到经理身上,当时想吓吓他们。看到服务员都扑上来打我,我一紧张就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把他给点着了,然后我就跑了。”歌厅经理身上的汽油被点燃后,瞬间变成了一个“火人”,因全身大面积烧伤,造成肺水肿呼吸衰竭死亡。

  逃跑5天后,郑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昨日,市法院对此案公开审理。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郑某提起公诉,郑某的辩护律师则认为,郑某的行为应定故意伤害罪。在整个庭审过程中,被害人的家属情绪激动,始终强调不需要民事调解,希望法庭能判处郑某死刑并立即执行。在最后陈述阶段,郑某说:“我很后悔,我不是想让他死,这也是出乎我意料的,现在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如果一切可以重来该多好。”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本报记者 朱峰

  实习生 张强 曲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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