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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擅将楼“长高”业主获赔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1日05:05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胡晓)购房合同上写明的是26层,交房时整幢大楼居然“长高”了4层。沙区双碑的“鼎盛时空”的147名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院,要求赔偿28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昨日,沙坪坝区法院作出判决,开发商要向业主们支付诉请金额60%的赔偿。

  开发商有关负责人称,去年沙区规划局已对超出楼层的建筑面积,按每平米500元进行了罚款。法院审理后认为,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已经给业主造成了损失,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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