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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10日讯 (记者 要维维)今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即日起到今年年底前,由省建设厅、监察厅等部门组成的督察组将对下半年各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COD(化学需氧量)减排工作进行督查,有问题的污水处理厂将被限时整改。
太原市北郊污水处理厂等71家污水处理厂被列入督查范围。督查内容包括:各市下半年生活COD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总体进展情况;各市在减排工作方面的措施及执行情况;上半年国家核查组对我省减排情况核查时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安排,11月30日前,督察组将对已投入运行及承担计入减排任务的污水处理厂进行督查;12月1日至31日,将对建成投入运行及承担减排任务的污水处理厂进行核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