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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百度利用自身的垄断地位,对中小企业的网站生存构成了威胁。
■其次,网民在上网时搜索得到的结果并不是客观的结果,也不是网民想要的结果,而是一种扭曲的商业结果,这也妨碍了公正性。
本报讯因被质疑“竞价排名”存猫腻,百度这个“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正面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中国网络领域的第一例反垄断调查。
10月31日,受唐山人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冠珏的委托,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李长青律师,把一册厚达91页16开本的《反垄断调查申请书》送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处一位官员手中,申请对百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调查。申请书除了建议执法机构对百度涉嫌垄断事实进行调查之外,更建议国家依法对百度处以1.7444亿元人民币的罚款。
记者采访了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李长青律师,他表示:对百度提出反垄断调查的意义主要有两点:首先是,百度利用自身的垄断地位,对中小企业的网站生存构成了威胁,尤其是在金融海啸威胁到实体经济的情形下,危害到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其次,网民在上网时搜索得到的结果并不是客观的结果,也不是网民想要的结果,而是一种扭曲的商业结果,这也妨碍了公正性。
对于申请的进展,李长青律师表示,已做好长期应对打算,并且将在申请百度垄断调查的同时,研究进行其他起诉的程序。“我将《反垄断调查申请书》送交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调查官员时,也曾问过具体什么时候会有回复;对方回答说到时候会给我电话,不过至今我仍未收到电话与回函。”据李长青介绍,受理的官员表示,这桩案件因为是第一宗网络反垄断调查的案件,很多具体的执法细节都还没有确定,因此可能会稍慢一点。
李长青表示,这不仅是为了一个公司的利益,而是要建立中国网络环境的健康发展机制。
他还建议,反垄断机构应该责令百度停止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封杀其他网站的违法行为,并处以1.7444亿元人民币的罚款。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而2007年,百度全年营业收入为17.444亿人民币,根据以上规定,可以对其处以1.7444亿元人民币的罚款。
(金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