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济南11月10日讯近日,省政府下发通知,对20名优秀博士后和10个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了表彰。
我省实施博士后制度已经20年,广大博士后研究人员为促进科技进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我省博士后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省政府近日决定,对于浩等20名“山东省优秀博士后”给予通报表彰;授予山东大学生物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5个集体“山东省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称号,授予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5个单位“山东省优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称号,给予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