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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诿扯皮,通报批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1日06:55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11月10日讯 对于市民反映的问题,不好好解决就要受到处分。记者10日从济南市政府获悉,《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已正式出台。根据该办法,对市民、企业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不及时认真办理的单位,济南市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压制批评或者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情况的,除通报批评外,还将对直接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进行严肃的纪律处分。

  为切实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强化工作责任,规范市民服务热线服务行为,保证各级政府及联动部门在服务热线工作中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济南市规定,对市民、企业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以种种理由不履行职责的;市民热线交办的同一事项,被连续两次退回重新办理的;对市民、企业反映的问题不及时认真办理,未按规定时间反馈,又不向市民热线说明原因,未提交延期办理申请,被催办多次的;要求向当事人反馈办理结果,未向当事人反馈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对工作人员擅自脱离岗位,致使市热线办转办事项接收不及时,延误转办事项处理,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对反映问题的市民、企业服务态度生硬、作风粗暴,被群众投诉,经查实的,也将给予通报批评。

  对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扣压、销毁举报信件,或者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情况的,除通报批评外,对直接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办法规定,需要给予批评的,将由市民热线提出建议,市监察部门调查核实后,进行通报;对于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将由市监察部门负责调查处理,构成违纪的,依法依纪给予纪律处分。


记者 常新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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