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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区低保户难享供暖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1日06:55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潍坊11月10日热线消息 按照潍坊今年的供暖价格标准,低保户家庭采暖享受优惠价格。但潍棉小区居民陈女士反映,她的母亲有低保证,小区物业却以暖气要经过换热站中转,而且没有接到相关通知为由,不给予陈女士的母亲供暖享受优惠政策。

  陈女士反映,她的母亲今年70多岁了,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陈女士得知潍坊今年供暖低保户享受优惠价格21.6元的规定,但当她去潍棉小区物业给母亲缴纳取暖费时,物业工作人员却仍要收每平方米25.6元的取暖费,不给予相应的优惠。

  10日下午,记者来到潍棉小区,小区的李女士也向记者反映,其家人也是低保户却不能享受供暖优惠政策。

  据为该小区供暖的万潍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工作人员介绍,由于潍棉小区设置了换热站,万维把蒸汽供给物业,物业再通过换热站将蒸汽转换成热水供给居民,而换热站由小区物业自己负责,供暖费也是由物业收缴后交给万维,所以万维不负责居民取暖费的收取工作。

  潍棉小区物业办公室一女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没有看到关于低保户享受供暖优惠价格的文件,公司也没有下达相关的规定,所以不能执行低保户供暖优惠价格的规定,这要等公司的通知才行。

  对此,12358价格服务热线工作人员答复,物价局10月31日下发了《关于调整潍坊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蒸汽)价格的通知》,明确规定市区集中供热范围内的低保户家庭采暖继续执行去年的价格,即按房产证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1.6元,差价部分由财政承担解决。工作人员答复说,无论是供热公司直接供热还是经过换热站中转,低保户都享受供暖每平方米21.6元的优惠价格。居民如果遇有收费不合理情况,可拨打12358价格服务热线投诉。


记者 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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