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你不买东西我决不罢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1日06:55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11月10日讯 近日,群众反映有人在济南长途汽车总站采取不正当手段强行向旅客推销化妆品,扰乱了车站的治安秩序。9日,天桥警方经过蹲点守候,一举抓获三名强买强卖的违法嫌疑人。

  11月9日下午,天桥公安分局长途汽车总站派出所民警化装成旅客,在长途汽车总站北区候车大厅进行蹲点守候。下午3时许,民警发现一名青年女子紧紧尾随一名出站的女士,并不时从手中纸袋内拿出物品向女士展示。

  民警悄然靠近,发现这名青年女子正在强行向旅客推销化妆品。由于实在招架不住青年女子的死缠硬磨,女士无奈掏钱买下了一套化妆品。心满意足拿到40元货款的青年女子转身正欲离去,却被民警挡住了去路。在亮明身份后,民警将青年女子连同受害人一同带回了派出所。

  经审查,女青年马某在长途汽车总站北区候车大厅以免费试用化妆品为名,拦住旅客侯女士让其签名登记。登记之后,马某旋即大变脸,称侯女士只需缴纳40元钱,便能够以“优惠价”得到这套化妆品。

  侯女士称其不想购买,而后离开马某准备出站。哪知马某岂肯善罢甘休,费尽口舌强迫侯女士购买自己手中的化妆品,并一直尾随侯女士至候车大厅门口,大有不买化妆品决不罢休之势。实在招架不住的侯女士被迫花费40元钱购买了马某的化妆品。

  无独有偶,当日下午6时许,民警在长途汽车总站南区又相继抓获两名强买强卖违法嫌疑人曹某(男,18岁,菏泽市单县人)、拜某(女,23岁,河南省扶沟县人)。经审查,曹某、拜某均对其强迫旅客购买化妆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马某因强迫交易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曹某因强迫交易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拜某因强迫交易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天桥警方称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杜绝此类强迫交易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维护长途汽车总站及周边的治安秩序,为旅客创造一个良好的乘车环境。


记者 高红日 通讯员 王 兵 李哲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