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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价款允许分期支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1日07:11  深圳商报

  【本报讯】(记者 董超文)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昨日发布公告,位于南山区月亮湾一宗土地的改造权及使用权将于11月26日公开挂牌出让。据了解,这是我市间隔5个月之后居住用地的再度公开出让。同时,出让公告称,该宗土地的地价款允许竞得人在半年内分期支付。

  该宗T101-0047地块位于南山区月亮湾大道、棉山路交汇处,总用地面积49581.66平方米,地面仍有建筑物,目前未完成拆迁及清理工作。重建的土地用途为居住、商业、办公,总建筑面积205693平方米,其中住宅91419平方米、商务公寓11427平方米、办公51240平方米、酒店51287平方米。

  据了解,该地块为今年6月流标的一地块,其出让要求与上次相同。宗地商品住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建筑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住宅面积的70%以上。项目的定位是建设环境按照前海人文、休闲中高档社区环境。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出让中对开发商地价款的支付时限进行了罕见的放宽。按照我市的有关规定,发展商在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后,必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付清出让金。而此次出让公告称,竞得人应交纳的出让成交价款可以分三期支付,具体为:1.自签订《项目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30%;2.自签订《项目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80日内支付30%;3.剩余40%成交价款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此前,有关人士建议,深圳应出台适合本地特色的鼓励居民购房和发展房地产市场的优惠政策与措施,其中就包括建议允许发展商分期支付地价款、缩小土地出让规模等等。对于此次地价分期支付的做法,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该地块非净地出让,加之主管部门希望尽快启动区域建设,所以做出了这样的优惠处理。如果是净地出让,可能还会按照惯例操作。该负责人还表示,这一优惠措施并不代表主管部门的救市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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