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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图形 苏小鸥 制
被扣押的超载船泊岸等待处罚,孰料电站泄洪上游水位突降,造成船只侧翻,船长夫妻裸身溺亡。昨天,沉船还在继续打捞,彭水县交委出面以55万元“私了”。
贵州船超载被扣押
35岁的贵州沿河县船长石波拥有两艘船,其中“全兴号”属贵州籍、“兴运号”属重庆籍,两艘船常在沿河、彭水之间跑货运。
11月2日,他招呼船员将两艘船开到紧邻的彭水县万足镇装载水泥。因“兴运号”超载,当即被彭水港航部门查获扣押。石波的哥哥石胜进昨天说,两艘船的证照齐全,但“兴运号”超载属实,彭水港航部门当场暂扣了两艘船的船舶证书,并指令将两船开到万足镇乌江岸边停泊等待处罚。
当天,石波用缆绳将两船分别固定在万足镇岸边,“全兴号”离岸较近,“兴运号”离岸较远。
事故船用缆绳固定
随即,石波电话告知在贵州老家的妻子田洪芬,要求其第二天带10000元赶赴彭水,争取早日了清超载之事。
11月3日,田找到彭水港航管理处要求及早处理,但罚单迟迟未下达。田只得来到万足镇,与丈夫一道住在“全兴号”上等待处罚。
昨天,石胜进告诉记者,“兴运号”上的船员称,11月4日凌晨3点多,船突然一阵剧烈摇晃,他们赶忙跑出船舱,发现岸边的“全兴号”已侧翻,船尾沉入江中。所幸,“兴运号”离岸较远,没有出事。他随即接到船员们打来的电话,才知道弟弟可能出事了。
石称,“全兴号”共有2层,底层装载水泥37吨,当时船头被一根缆绳紧紧固定在岸边,夫妻二人住在顶层尾部舱内,舱门紧锁,根本无法逃生。
两人已被打捞上岸
事后发现,“全兴号”尾舱已沉入江中20米深处。经过紧张打捞,才将被困在尾舱的二人打捞上岸。石透露,“二人死得很惨,连衣服都没穿。”
万足镇分管安全工作的谭副镇长昨天介绍,二人溺水的原因是由于乌江涨水,下游300多米处的彭水电站当日凌晨3:30开闸泄洪,万足镇水域水位快速下降1米多,致停靠在岸边的“全兴号”侧翻沉没。
记者昨天拨通彭水电站一名陈姓负责人的电话,询问泄洪导致上游翻船该单位是否该担责时,对方不做正面回答,称“不清楚此事”。
新闻纵深
55万赔款成糊涂账
为此,彭水县交委出面与死者方亲属协商,双方昨天签署“私了协议”:补偿死者亲属55万元,死者方不再追究此事。死者尸体已运回贵州。
截至昨天下午,事故船“全兴号”还在打捞之中。
记者昨天电话采访彭水港航管理处主任向武,他连称:“这是一个意外,根本没想到。”他说,事发当天,电站只给港航部门发了泄洪后下游水量变化的信息,根本不知上游水位落差情况,港航部门也只通知了下游船舶注意安全,孰料上游的“全兴号”出事了。
55万元补偿款是谁支付的?向表示,市海事局已介入调查,事故原因仍在分析,责任还待认定,他称自己不清楚这笔赔款的事。
牵头“私了”此事的彭水县交委秦主任昨天也在电话中说,55万元当天确实已经付给死者亲属,但这笔巨款至今还没找到出处。
律师说法
港航电站都有责
对此,重庆立太律师事务所潘兴旺律师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44条规定:航道变迁,航道水深、宽度发生变化,港航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及时发布航行通告或者航行警告。
他指出,电站泄洪直接导致上游水位突然下降翻船,电站有责。彭水县港航管理部门应当通知管辖区域内的船只或船主,未履行通知职责,给船主造成人身、财产损害,也应担责。 本报记者 徐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