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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儿本不大 罪可不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1日07:41  每日新报

  两名小贩因争生意起冲突,其中一名男子一拳将对方妻子打成轻伤而被警方立案侦查。原本事儿不大的案子完全可以通过协调解决,伤人男子却自作聪明,找来三名“目击证人”为自己开脱。没想到,细心的女检察官在询问证人时,发现“目击者”说话漏洞百出,竟连自己的姓名和年龄都说不清。经过公安机关的复核,三名假证人被戳穿。原本罪不算重的伤人者又凭空给自己增加了一条罪状。几位假冒的“目击者”也因涉嫌包庇罪被一同公诉至法院。

  李刚与刘岩都是本市南开区某菜市场卖肉的个体小贩,由于摊位相邻,两家一直有矛盾。2007年3月11日上午11时许,李刚在向顾客推销时,宣称自己的摊位的肉质量好,刘岩的摊位出售注水肉,恰被邻摊的刘岩听到,刘岩不满,当即辱骂李刚。李刚继而来到刘岩的摊位前,想进入刘岩的柜台,刘拦阻并打了李刚左脸,李刚用右拳击打刘岩左眼,致使其眼眶内侧壁骨折,刘岩的丈夫张冰见状,持刀扎了李刚左前臂一刀。经法医鉴定,刘岩为轻伤,李刚则为轻微伤。十几天后,李刚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立案侦查。

  案发当日,李刚到医院就诊时打电话叫来朋友王强,向其讲述了刘岩先击打自己面部,张冰随后持刀捅其左臂部。当他后退时,刘岩、张冰二人随即从柜台内追出,刘岩朝他扑来欲抓其头发,他不得已用拳击打刘岩左眼部的虚假事实。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李刚不服,又找到王强,唆使其到派出所以目击者的身份出具证言。王强知道自己并未目击案件的主要经过,却碍于情面答应作证。在接到民警通知后,他到派出所,以现场目击证人的身份依照李刚讲述的案件经过作了证。

  案件移送至南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李刚面对检察官仍坚持辩称自己是正当防卫,并向检察官称自己有多名目击证人。随后,李刚通过其弟弟李俊找人替他作证。2008年4月13日下午,李俊安排同在洗浴中心工作的吕某为其哥哥作伪证,并让他通知同乡张某一起去。次日上午,李俊将吕某、张某及洗浴中心另一服务员“明明”带至李刚与他人发生争执的菜市场肉摊处,让三人观察好地形后,又将他们领至附近一居民楼下,李刚也跟至此处,向上述三人讲述了编造虚假案件经过,并持树枝在地上绘制了案发现场的地形图。其间,王强应李刚之邀到场共谋,随后他们共同到附近某食府就餐,进一步密谋作伪证事宜。

  当日下午,李刚带领吕某、张某到检察院,张某、吕某在明知李刚涉嫌犯罪被审查起诉的情况,且被检察官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后,仍依照李刚的授意,以现场目击证人的身份,分别向检察机关出具了虚假证言,掩盖李刚的犯罪行为。当被检察官问及姓名、年龄及其具体工作单位时,张某、吕某闪烁其词,问及案发细节时,两人张口结舌,更为可疑的是,张某在签名时竟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不符。鉴于两人的证人疑点重重,检察官建议警方对张某、吕某的证言进行复核。张某、吕某涉嫌包庇一事东窗事发,张某、吕某以及李某先后被查获。此时,彻底醒悟的李刚呼吁因涉嫌妨害作证被警方通缉的李俊早日投案自首。一时糊涂的想法让包括弟弟在内的几位无辜人触犯刑法,他后悔不该找人作伪证。 (案中人物为化名)

  新报记者 宫伟 通讯员 王羽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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