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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谭经田 通讯员 王洪)昨日,襄樊市中级法院举行司法警察应急大队成立仪式,这是我省成立的首支司法警察应急大队。该大队由33名司法警察组成,旨在加强对司法警察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提高处理突发、暴力事件的能力。
据介绍,针对近年来突发性、暴力事件时有发生的现状,襄樊市中级法院从该市法院法警中精心挑选了33名优秀骨干人员,成立司法警察应急大队,专门处置、应对可能出现的紧急突发性事件、暴力事件。一旦辖区内法院需要执行紧急任务,司法警察应急大队便可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调动应急大队的司法警察协助办案。
据了解,为提高应急大队成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在司法警察应急大队成立之前,襄樊中院还举办了为期一周的强化培训班。培训班结合法警工作特点,从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实战需要出发,强化学习演练擒拿格斗术、捆绑术、警棍术等多种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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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组织辖区30名法警骨干,成立了全国第一支司法警察应急大队,专门处置突发事件和应对重特大职务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