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政府规章立法 请您提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1日08:11  长江商报

  武汉市法制办联合本报征集建议,紧扣“两型”、城建、民生、公共服务四大关键词

  本报讯(记者 刘春燕 通讯员 周凯)昨日武汉市政府法制办发布公告,联合本报面向社会各界征集2009年度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公告透露,“两型社会”、城建、民生、公共服务等将成为明年该市的立法重点。

  立法建议应体现武汉特色

  公告指出,立法建议应突出重点、体现武汉特色,在武汉城市圈获批“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大背景下,结合该市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和社会建设的特点及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在推动“两型社会”建设、规范社会管理、加强城市建设、改进公共服务、关注民生等方面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目的在于大力推进“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建设。

  两种渠道提出立法建议

  提出立法建议项目渠道有两种。一是建议人写明立法建议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主要依据和拟规范的主要内容及建议人姓名、联系方式(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立法建议项目草案文本),于 11月30日前,将立法建议项目申报材料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武汉市政府法制办。地址:武汉市汉口洞庭街127号,邮编:430014 (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项目建议书”),传真:82827693,电子邮箱:whfzb@wh.gov.cn。

  另一种是拨打本报热线87666666,或发送电子邮件至chunyanliu2000@163.com,本报记者将收集您的建议并集中反馈给市法制办。

  ◇提醒

  市场能解决的问题不宜立法

  市法制办提醒,建议的立法项目应尽量具体明确,同时应注意政府立法权限。根据《立法法》规定,凡是涉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犯罪和刑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民事基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诉讼和仲裁制度等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市级政府无权制定政府规章。另外,凡能够通过市场机制、社会自律和现有制度解决的社会问题,不宜提出立法建议;对于法律、法规和规章已有明确规定,因执法方面产生的具体问题,不属于立法的调整范围,也不宜提出立法建议。

  ◇相关新闻

  武昌区区长今日在线征集明年“十件实事”

  本报讯(记者 王毅 通讯员 韩捷 王慧红)今日上午9:00-10:30,武昌区人民政府区长吴志振将率城管、建设、水务、房产、民政、科技、教育、文体、卫生、司法、劳动等部门负责人,在武昌区公众网向市民诚征关于2009年武昌区政府十件实事的建议。市民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参与交流:

  1.登录武昌区政府公众网www.wuchang.gov.cn在《政民互动》点击“在线对话”;2.上网用QQ搜索“821189239”进行可视语音对话;3.拨打武昌区市民诉求热线电话027-88855555电话沟通。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