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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侦组陈云南:讯问结束后 才能斟酌是否声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1日10:20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11日讯 台湾特侦组侦办“国务机要费”及陈水扁家庭疑洗钱案,今天上午第五度以被告身分传唤陈水扁到案说明,检察官不排除予强制处分。陈水扁上午从扁办步行出发,在特侦组前发表演说后,于九时四十三分进入特侦组。

  据台媒报道,至于陈水扁昨天召开记者会,预告今天会被收押,应讯时将行使缄默权。特侦组主任陈云南上午指出,行使缄默权是被告的权利,检察官讯问结束后,才能斟酌是否声押。

  特侦组于五月二十日正式分案侦办“国务机要费”案,八月中旬基于瑞士联邦检察署提供扁家海外住户等情资,并寻求司法互助,特侦组另分他案,侦办陈水扁家庭疑洗钱案,近三个月来,陆续衍生企业汇款、侵占“机密外交”款项、龙潭购地等案。

  全案侦办至今,特侦组已于七月二十四日、八月十二日、八月十五日、九月三日四度传唤陈水扁到案,上午为陈水扁第五度到特侦组说明。检察官也分别于八月二十二日、二十五日侦讯吴淑珍及儿子陈致中、黄睿靓到案。检方预计本周内将陆续讯问吴淑珍等三人,不排除予强制处分。

  除上述四人外,本案还有吴淑珍胞兄吴景茂、友人蔡铭哲、蔡铭杰、陈水扁办公室主任马永成、林德训、前“总统府”出纳陈镇慧、前“内政部长”余政宪、前“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前新竹科学管理园区管理局长李界木、力麒建设负责人郭铨庆、前兆丰金控董事长郑深池等十名被告。其中,除郭铨庆、郑深池、蔡铭杰外,其余八人均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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