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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侦组细数陈水扁四宗罪 都是重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1日17:15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11日讯 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国务费案”及扁家洗钱疑案,今天第五度传讯陈水扁,讯后向台北地方法院声押陈水扁。检察官认为,在“国务费案”及洗钱案中,陈水扁涉嫌触犯贪污治罪条例中的侵占公有财物、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利用职务收受贿赂,以及触犯洗钱防制法。

  特侦组今天讯问陈水扁的部分包括:“国务费”遭侵占、诈领,以及南港展览馆弊案中,企业被控行贿公务人员等两大部分,由于检方认为事证明确,因此决定向法院声押陈水扁,台北地院将于收到特侦组移送的卷证后,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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