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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晚8时开扁羁押庭 特侦组5名检察官说明(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1日20:35  台海网

  由于陈水扁是被声押禁见,因此是独自一人留在候审室,连律师都无法进入,相关“国安”人员则部署在出入口和候审室外,另外,北院外也部署了警力,防止冲突发生,但据了解,阿扁并未享用所提供的便当与面包,仅喝了一些果汁。

  因为在台湾有关刑事诉讼规定,如果要收押禁见,必须由检察官就有关被告涉及的相关罪证,来说服法官,而收押要件包括是否有逃亡之虞、是否有串证或湮灭证据之虞,另一方面则是所犯本刑5年以上,而涉及的5大罪嫌,其中光是侵占公有财物和诈领公有财物,就已经分别是10年、7年以上的重罪,而特侦组则出动了5名检察官莅庭,将向法官说明声押陈水扁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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