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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实习生 莫丽娟) 骑摩托车载着妻子经过一鱼塘时,被鱼塘主人养的狗追咬。事后,增城居民张先生称因狗追咬导致其跌入鱼塘摔伤了腿,将鱼塘经营者阮家夫妇告上法庭并索赔20万元。增城法院一审判决阮家夫妇赔偿张先生医疗费约1.8万元。阮某不服,向广州中院提出上诉。昨日下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今年2月20日,张先生骑摩托车载妻子经过阮家夫妇的鱼塘。阮家的狗突然挣脱锁链追咬他和妻子,导致张先生摔倒,造成其肘神经挫伤、粉碎性骨折等伤患。法院认为,阮家夫妇是狗主,对张先生的伤患负有责任,故判其赔偿张先生医疗费用约1.8万元。
阮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广州中院上诉称,经过自己的调查,张先生从小就患有小儿麻痹症,并不是被狗咬伤,也不是摔伤。其妻看到狗追咬张氏夫妇时,已经把狗唤回,之后张先生骑着摩托车又行驶了40多米才摔倒的。张先生则当庭坚称自己从来没患过小儿麻痹症。其代理律师也表示,张先生虽然没有摩托车牌照,但是驾驶摩托车多年,凭其技术,如果不是被狗追咬绝对不会摔倒。阮某的代理律师强调是张先生骑摩托车穿过阮某鱼塘的简易棚才会被狗追咬,错在张先生,因此不应该由阮家夫妇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