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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灾区国家司法考试延至11月中旬举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4日22:1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14日电 因受四川汶川地震影响,司法部决定将四川省受灾地区的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日期延至11月15日、16日两天举行。

  据介绍,延期举行考试的地方包括四川省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雅安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等6个市(州)62个县(区、市),将有6100多名考生参加。

  今年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后,司法部迅速调查了解受灾地区情况,依据法律和《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方案及时作出调整,决定对四川省受灾严重地区延期举行司法考试,并向社会发布公告。

  司法部介绍,为保证国家司法考试的公平公正,四川省地震受灾地区延期考试的报名条件、考试内容、评卷及录取工作等与前期举行的全国司法考试标准一致。

  我国其他地区的国家司法考试已于今年9月20日、21日举行,实际参考人数近3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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