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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制度彰显社会进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5日16:05  新京报

  -新观察

  在所有职业中,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公务员都是“香饽饽”,不仅工作稳定、收入有保障,而且有较高的社会地位 ,是社会正常运转的中坚力量之一。也因此,各国对公务员素质的要求都比较高,对公务员录用的公正性和公开性也格外强调 。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革新和完善,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中国社会进步的一面镜子。从“卷子”替代“条子”招录方式 的变化,从“干部”到“公务员”的称谓变化,一系列具体的措施不仅提高了公务员的整体素质,也改变了公务员的知识结构 和为公众服务的能力,意味着中国行政管理的日益国际化。

  建立公务员制度,旨在消除“大锅饭”、“官本位”、“铁饭碗”、“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论资排辈 ”、“暗箱操作”等旧的传统陋习,取而代之的是民主、法制的观念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

  公务员制度的确立,首先是从法律上确立了公务员的职责,即公共事务的服务者,其次是进入全新的录用程序和方法 ,即通过考试向全社会公开招考,所有公民都享有考公务员的平等地位,没有特殊和特例,也不管职业背景和社会阶层如何。 1994年8月,国家人事部组织了30多个中央级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首届招考,被媒体称作“万人赶考公务员”,此后, 公开考录政策、录用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和录用结果的“五公开”制度在全国推广。要想当公务员,你就必须参加“玻 璃房子里的竞争”,领导的条子就此作废。

  到1998年底,国家公务员制度入轨工作基本到位。进入新世纪,中央提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将公务员队伍分为 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大部分加以建设,并进行入职培训、出国培训等多种手段,实现了入职的公开 性和就职的专业化。

  与传统的干部制度相比,公务员制度注重德才兼备,尊重个人志愿。在入口处,公开考试录用;在“楼梯口”处,引 入竞争上岗制;在出口处,实行辞职辞退,并加之在考核、培训、奖惩、工资福利等方面都用法规的形式加以规范,破除了人 治管理,实现了初步的法治化。

  □白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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