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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将新增投资100多亿元扩大内需

  本报讯 (记者 成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省发展改革委昨天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十项措施的安排意见》,其中包括形成年内新增投资100多亿元、赋予西安等市区省级备案权限、促进消费和信贷资金投入等多项措施,以抓住机遇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力争年内再开工一批项目

  围绕国家新增投资的六大领域,尽快上报年内可以开工的项目,同时新汇总上报一批项目。在确保原计划年内开工项目按时开工的基础上,力争全省年内再新开工一批项目,年内新增投资100多亿元。同时,加快编制明年争取国家投资项目计划,12月中旬前上报,并及早与国家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力争有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投资计划。

  会签制共同推进项目进程

  积极协助业主做好项目征地、环评、安评、招投标、报批等工作,提高项目申报的时效性和成功率,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已上报重大项目的批复。对需要发改委内部联合审批的项目,实行集中会签制。需要与国土、财政、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会签的项目,主动沟通,共同推进。另外,再下达预算内项目资金2亿余元,带动总投资70余亿元,并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项目予以贴息。

  赋予西安省级备案权限

  在已下放外商投资审批权限的基础上,下放内资项目备案权限。投资额在5亿元(不含)~10亿元(含)的,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投资额在5亿元及以下的,由县(市、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15个扩权县(市)享有市级备案权限。赋予西安市、杨凌示范区、榆林市省级备案权限。房地产开发(含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由项目所在地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严防新增资金截留挪用

  严防新增投资用于不符合规定投向、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严防用于“两高”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严防用于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管所项目,严防截留挪用、滞留不用和浪费建设资金。

  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

  使用一系列改善消费环境的政策引导居民扩大消费,如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加快农村沼气、饮水、公路、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等。同时,充分运用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争取金融部门更大的支持,并积极争取中央转贷资金,筹备设立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提高新增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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