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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市场先导者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7日10:03  中国改革杂志

  杜珂

  当年,当国家科委主任宋健提议将中关村第一人陈春先创办的企业称为民营企业时,他显然意识到这对当时比较敏感 的“私营”两字的回避,会给手下的民营科技企业带来很多的发展空间。

  “看一看再说。”改革初期,对民众萌生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要求,中央领导人采取了务实的政策。

  但这一“看”不得了。历经三十年,中国私营经济走出了一条“不断先行实践,取得实际成效,然后国家加以科学总 结概括;一时看不准的,采取某些变通的办法,继续实践和观察,再加以肯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路子。

  三十年过去,私营经济已经成为中国现代化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而且当之无愧地发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先导作用。

  

  “个体户”出现

  改革开放后首先出现的非公有制经济,是个体工商户。

  在农村,他们是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农产品有了剩余,放开集贸市场的产物。著名农村问题专家吴象在《中国 农村改革实录》中揭示了四个要点:

  1.土地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实现了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直接结合,从而可以自负盈亏,大大提高个人积极性和农 业劳动生产率。

  2.家庭承包使农民由普通劳动力变为经营主体,实质上意味着在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体制内创造了一个市场经济的 细胞,其存在与发展,必然引起一系列后续的变化,使经济体制改革不可逆转地走向市场经济的总目标。

  3.农民有了自己的资产,就能推动农村市场经济发展。

  4.家庭联产承包制采用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突破了在公有制内部不能兼容个人私有制的框框,为公私混合的混合 经济开创了一个成功范例。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格局的形成,奠定了初步基础。

  农村包产到户的推行,导致两个结果出现:一个是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另一个就是出现了长途贩运、私营服务业和个 体工商户。

  在城镇,他们是在强大的就业压力下广开就业门路的产物。城市一些胆大的人,为缓解生存和生活压力,开始干起了 修鞋、开小饭馆、补锅、做衣服、售卖杂货等活计。

  不同于步履艰难、患得患失的国有经济改革,这个经济体从一开始就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他们的每一根头发都仿佛 是捕捉信息的天线,从计划的夹缝中不辞辛苦地寻找原材料、货源和销路。

  拿到全国城市第一个个体营业执照的是1980年温州的章华妹。

  1979年11月,章华妹的店铺“开张”了。也就是一张小桌子放在自家门口,几毛钱的日用品,摆点纽扣、纪念 章、手表带等。有些货品还是国营商店买不到的,而且价格也便宜,因此颇受欢迎。不过,摊子不敢铺得太大,一旦“打击投 机倒把办公室”的人来,好立即收摊关门。幸好,让章华妹高兴的是,每天还有几块钱进账。现在,章华妹是“伟星”纽扣温 州总代理、华妹服装辅料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当年与她一起拿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1844个老乡们现在不少人成了各 行各业的大老板。这些以家庭工业和专业化方式为主的个体户们,后来演化出了响彻全国的“温州模式”。章华妹说,如果在 “割资本主义尾巴”年代,没有国家对老百姓搞私营、民营经济的允许,就没有我们个体户这个群体。

  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国营经济和集体经 济是我国基本的经济形式,一定范围内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4个月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广 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对个体经济提出了“引导、鼓励、促进、扶持”的八字方针。

  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说,考察三十年来个体工商户发展历程,我们不仅发现其资本金有了成百倍的增长 (1981年时户均注册资本不足275元,2008年户均资本3万元),更主要的是其分布领域空前扩大。上个世纪80 年代,它们主要集中在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领域,从90年代开始到本世纪初,这种状况发生了明显变化,除了传统的服务 业之外,它们广泛涉及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居民服务业等十多个大行业。 尤其引人注目的是,进入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以及运输仓储和邮政快递业等新型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逐年增多。进 入这些新型服务业的,不再是文化水平低的小商小贩,而是高等院校的本科以上的毕业生和“海归”分子。现在全国知名的I T企业和网络企业,如马云的阿里巴巴,冯军的爱国者,上海的申通快递,深圳的顺丰速递,就是由当年的个体户发展起来的 。

  那个时候,破土而出的还有北京中关村的科技企业。

  三次访问美国的中国最顶尖的核聚变专家、46岁的中国科学院物理所研究员陈春先,决定在中关村建设自己的“硅 谷”“以效仿美国,提升中国在技术产业化上的扩散能力。1980年12月23日,陈春先在中关村一个仓库的一角办起了 国内第一个民营科技实体“北京等离子体学会先进技术发展服务部”。

  那年冬天,海淀区一个街道小厂的厂长问上门兜售业务的陈春先:“你能帮我们解决一下电源的问题吗?”陈春先愣 了一下,说,“当然能,你可以给多少钱?”这是陈春先四处奔波拿到的第一单活。当年底,他给15个员工每人按每月发了 15元的津贴。这在中科院掀起了轩然大波。作为事业单位,那时中科院给每个员工的收入都是由“上级文件”规定的。

  陈春先的试验引起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时任中央领导的胡启立批示:“陈春先同志带头开创新局面,可能走出了 一条新路子。一方面较快地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直接生产力,另一方面多了一条渠道,使科技人员为四化作贡献。”

  私营企业获得合法地位

  保育钧认为,私营企业的合法化经历了比个体工商户曲折得多的过程。这些曲折主要发生在两个问题上,一是雇工剥 削问题,二是长途贩运是否投机倒把犯罪的问题。其要害,是姓“社”还是姓“资”问题。

  个体经济“只准自食其力,不准剥削雇佣劳动力。”当时,“超过七个帮手”就是剥削的说法还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 固,这是沿袭全国解放初期土地改革和对资改造时地主与富农、资本家与小业主的标准。

  可是,随着城乡个体经济迅速发展,请帮手乃至带学徒就不可避免。

  1981年,国务院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先后颁布了《关于城镇非工业个体经济的若干政策规定》以及《广域广开 就业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提出个体经营者可以请两个以内的帮手,带五个以内的徒弟。

  但现实又突破了这个限额。福建仙游县农民李金耀承包荒山1200亩,为此雇佣了20多个人。安徽年广久“傻子 瓜子”越卖越火,日产瓜子5000公斤,月营业额60万元,为此雇工达140多人。

  于是,围绕着一场有关雇工问题的争论开始了,“是资本主义雇工剥削”、“姓资不姓社”、“妄图复辟资本主义” 的说法纷纷出现。

  “让傻子瓜子经营一段,怕什么?伤害了社会主义么?”邓小平的一番讲话为年广久们解了围。邓小平希望,对雇工 大户“放两年再看”,让实践说话。终于,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在《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对 当前雇请工人超过规定人数的企业,可以不按照资本主义的雇工经营看待。

  要在广东“杀出一条血路”来的时任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走得更远。1981年,他看到郑炎潮的硕士论文《社会主 义初级阶段的私营经济》后,很是兴奋。批示:个体经济蓬勃发展是不可阻挡的趋势,只能扶持不能压制,要将它正名为“私 营经济”。为此,他给深圳特区和蛇口工业区很大的权限,由其自由成长。

  这无疑引发争议一片。波涛汹涌的打压言论差一点压倒任仲夷。当然,差一点压倒的还有刚刚兴起的乡镇企业和贩运 起家的个体工商户们。

  1981年1月,一场“打击投机倒把”的运动开始,国务院规定“个人(包括私人合伙)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 准,不准贩卖工业品”、“不准贩卖一类农副产品”、“不准私人购买汽车、拖拉机、机动船等大型运输工具从事贩运”。此 后,又下发《关于调整农村社、队企业工商税收负担的若干规定》,调高了原先对社队企业的优惠税收待遇。乡村社队企业的 方向被局限在“主要为农业生产服务”,并被要求“不与先进的大工业企业争原料和动力。”

  当年,浙江省的一个干部路过乐清市柳市镇时,不相信那批靠长途贩运做小买卖的个体户会因善于经营短时间内而富 裕起来,一口咬定是靠投机倒把“发”起来的,而当时投机倒把属于刑事犯罪。于是,发动政府机构抓捕了他们,就有了历史 上著名的“八大王”事件。

  万幸,并不是所有的地方干部都这么僵化。1982年9月5日,经过大量的调查之后,义乌县委作出了一个当时被 人认为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举动——放开位于义乌湖清门的小商品市场。随后,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义乌县委、县政府的一 号《通告》问世了:“允许农民经商,允许农民进城,允许长途贩运,允许多渠道竞争。”义乌的小商品城之路从此拓展开来 。二十多年过去了,如今的义乌拥有中国最大的小商品市场,并已成为全球小商品价格的风向标。

  正如当年的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所说,“乡镇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先导者,它本身就是市场经济的探索者、摸索者。” 它的活力必然会冲破牢笼而蓬勃发展起来,并会与笼子内的国营企业争夺市场和原材料。这不,浙江万向节集团创始人鲁冠球 的乡镇企业不仅自主组织人员调研汽车万向节的生产销售情况,为产品找销路,而且能在国营企业云集的展销会上因产品降价 20%,一路畅销。

  时任福建省委第一书记的项南是最早看到乡镇企业战略意义的高层官员,他公开宣称:“要把乡镇企业看得比亲儿子 还要亲!”

  1983年,中央确认了社会主义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之后,社会舆论重新肯定长途贩运是正常的商品流通。“投机 倒把”这个罪名,则到九十年代末期修改刑法时,被正式撤消。

  1985年的4月13日,为了争取与港商廖志强合办企业,大连个体户姜维跑到北京要政策,终于在胡耀邦“让他 先试办一下嘛”的主张下,经国务院特批,获得了全国首个私营企业执照。

  三年后,1988年6月15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条例总则中说:“本条例所 称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此后,经营者可以以私营企业身份进行工商登记 。私营经济取得合法地位。结果,很多企业摘下了早些年挂靠国有或集体企业的“红帽子”,1989年,全国竟出现了90 ,581户私营企业。

  这时,以“前店后厂”模式发展起来的温州家庭经济,已经自发壮大起来。1989年1月,全国第一次私营经济研 讨会在温州召开,温州市民营企业工会成立。以乡镇企业为主的苏南模式以及顺德模式,在当地政府的推动下,如火如荼地发 展起来。

  东方风来满眼春

  1989年后,风向又“左”摆,“非公有制经济是资产阶级自由化的经济基础”一时甚嚣尘上,个体工商户下降了 14.2%,许多私营企业不是歇业关门,就是纷纷又戴上了“红帽子”。1989~1992年,个体经营经济发展受到严 重影响。

  关键时刻,邓公南巡。他提出,改革开放迈不开步,要害是姓“资”姓“社”问题。计划和市场不是区分社会主义与 资本主义的标志,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 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立时,东方风来满眼春。对个私营经济的鼓励支持政策频出,而且拓宽了从业领域。

  1993年4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关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放宽了民营经济的经营范围, 规定除关系国家安全和人民健康的行业外,原则上都允许个体、私营经济从事生产经营,同时放宽了民营经济的经营方式和简 化了登记手续。12月,《公司法》通过。

  结果,大批官员和书斋中的知识分子投身私营工商业界,习称“下海”。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下海的陈东升进军国 内空白的拍卖行业,几年后,他又进军保险行业;从国务院政研室下海的毛振华创办了第一家评估公司;从国家体改委下海的 郭凡生创办了一家公关信息咨询公司…….

  人民日报记者凌志军的《变化》一书对当时的情况有过这样的描述:国务院把那些年约束人们经商行为的文件都找了 出来,不是废止,就是修改,有400多份。中南海风气即开,各地群起响应,几乎所有的禁令都被取消了。政府可以办公司 ,学校可以去赢利,教师可以兼职,官员可以做买卖。

  纷纷下海的人们开启了公司时代,企业的经营范围扩大了,市场化的要素也越来越多,比如土地变成了市场化的生产 要素,还有有价证券、银行业越来越商业化,金融业也慢慢开放。

  国家体改委1992年出台《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被看作是“中国企业发生真正 变革的转折点”。因为有了这两个文件后,创立企业,“就可以去募集资金,可以去依据一种商业模式寻找投资人来投资。”

  与此同时,《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一般小型国有企业,有的可以实行 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有的可以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也可以出售给集体或个人。出售企业和股权的收入,由国家转投于急需发 展的产业”。《决定》第一次打破了长期以来的所有制崇拜。

  随后,在“抓大放小”以及竞争性生产领域进行“国退民进”的有益尝试,给私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巨大空间和机 会。

  1993年底,乡镇企业产值突破2万亿元,占全国工业产值的二分之一,就业职工1.2亿人,首次超过国营企业 职工数。

  经济学家樊纲说,只有国有企业是不可能发展市场经济的,有的话,也是软约束的市场交换。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产 权关系的缺陷,各种激励和约束机制都是扭曲的,市场交易价格也无法正确地反映资源的相对稀缺程度。所谓的市场,也就只 能是一个模拟的假市场。私营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成果,就是把真正的竞争——在产权硬约束(亏了本事自己的损失而不是国 家的别人的损失 )条件下的竞争——带进了经济活动,这样交易价格才可能真正成为市场价格,市场机制的方方面面也才 能够真正逐步发展起来。同时,私营经济的发展,也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1997年,十五大报告对传统的公有制理论作出重大修正,提出了“混合所有制”的概念,认为非公有制经济不仅 仅是补充,而且是重要组成部分。这给了民营经济与公有经济以及外资经济要一视同仁给予平等竞争的说法。

  这个论断在全国引发轰动,笼罩在不同所有制性质经济体头上的意识形态光圈开始日渐散去。从有利于生产力解放的 角度来寻求企业治理制度,成为企业产权清晰化的理性选择。不仅“抓大放小”成为中小国有企业赢取活力的一个改革步骤, 享受体制扶持而曾经风光无限的苏南模式也陷入制度困境,不得不由此终结。一种更为市场化的、以产权人格化为特征的企业 制度开始成为主流的企业模式,企业彻底走向市场。这奠定了中国企业未来竞争力的基础。

  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国有经济的发展 ,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在内 的新社会阶层是社会主义建设者。

  经济学家董辅由此预言,“民间财富将普遍增加”。因为,没有私有财产就没有私营经济,没有私营经济的发展,就 没有市场经济的发展,只有公有制经济是不可能建立市场经济的。而且,十六大“放宽了民间资本进入市场的领域”,并在投 融资、税收、土地和外贸等领域里,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实行平等待遇。

  2005年2月25日,新中国首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主题的政府文件——《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 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为“非公36条”)发布,涉及到非公经济的市场准入、融资渠道、企业维权和政府 监管等内容。新华社全文播发当天,引起市场强烈反响。内地、香港股市反应十分热烈,内地民企概念股纷纷大幅上升。民营 企业发展以往遇到的“潜规则”,以及民营企业在某些领域遇到的说不清道不明的障碍行将搬离。

  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在重申十六大精神的基础上,提出了“通过创业解决就业”、“创造条件让更多的群 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至此,非公有制经济的体制环境、法律政策环境基本上形成了一个系统的框架。保育钧认为,随后的物 权法、反垄断法等都是对这个框架的完善。

  未来,还有一段路要走

  三十年,民营经济始终在“姓社姓资”、“姓公姓私”的激烈思想交锋中,谨慎前行。终于,进入新千年,民营经济 在意识形态上走完了从“资本主义尾巴”、到“有益补充”,到“重要组成部分”,再到“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历史阶段,回 归到市场经济主体的本位。

  在这个过程中,民营经济率先实行了优胜劣汰的劳动制度,率先实行了新的分配制度、率先创造了现代商业模式,率 先实行了多样化的内部管理激励机制,更是率先打造出一批企业家,由此得以形成了市场体制下的企业决策。这才有了市场价 格和市场经济的产生。

  不过,在意识形态层面,民营经济是否属于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依然还有不同看法;在利益层面,以国家利益为名 谋求小集团私利的现实仍然构筑着民营企业行业准入的一个个玻璃门;在市场交易层面,一些传统行业还存在着囿于政府控制 市场资源而“权钱交易”的先天制度缺陷…….可以说,构造一个健全健康的市场主体,中国的民营经济还有一段路要走。

  但正如方太集团董事长茅理翔呼吁的:充分的竞争才能培育市场的主体。政府的作用就是培育市场竞争环境,创造市 场竞争环境。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制裁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其他的,交由企业自己决策。一些优秀的民营企业成长史, 已经说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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