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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私藏子弹未造成严重危害 提出为周减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7日11:19   西部网

  西部网讯 周正龙案二审今天(17日)上午8:30在安康市旬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辩护律师提出,周正龙私藏93枚军用子弹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希望法庭为周正龙减刑。

  法庭上,辩护律师提出,周正龙私藏的93枚军用子弹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上世纪70年代当民兵和猎人时遗留的子弹,这些子弹是否还能使用,是否具有杀伤力,没有进行过鉴定,如果这些子弹不能击发就不是子弹;而另一部分是来自华南虎调查队,是临时存放在周正龙处,不能说是周正龙私藏。辩护律师认为,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周正龙私藏弹药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可以令其悔过,而不必判刑。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量刑太重,希望二审法庭给予轻判,并缓期执行。法庭审理正在进行中,西部网记者将及时从庭审现场发回最新报道,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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