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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龙终审获刑2年半缓期3年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7日22:36   西部网

  西部网快讯(记者 刘晓斌 陈武) 周正龙案二审今天(17日)公开开庭审理,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最终裁定:判周正龙犯诈骗罪 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期三年执行,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

  “华南虎照”事件全记录

  2007年

  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宣布陕西发现华南虎,并公布据称为陕西安康市镇坪县城关镇文采村村民周正龙2007年10月3日拍摄到的华南虎照片。

  10月19日。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种子植物分类学创新研究组首席研究员傅德志,称自己以一个从事植物研究二十余年的权威科学家的身份,“敢以脑袋担保”照片有假。

  10月23日。周正龙随身携带底片,和陕西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一起,赴国家林业局当面汇报。

  10月24日。国家林业局决定组织专家赴当地进行野生华南虎资源状况专项调查。

  10月25日。国家林业局新闻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曹清尧表示:“照片真假需要照片方面的权威来认定。当地有没老虎,到底该不该建自然保护区这是国家林业局该管的事。政府不能越位。”

  10月29日。陕西省林业厅展示了周正龙拍摄的野生华南虎的胶卷(负片)、用胶卷冲洗放大的彩色照片,以及用数码相机拍摄的部分照片。当天,国际野生动物保护组织首次就华南虎照片事件发表声明,称照片中华南虎的反应不合常情。

  10月30日。陕西省林业厅官方称,林业厅目前也没有接到任何正式的对华南虎的质疑。

  11月8日。曾打过多个公益官司的青年法律学者郝劲松在向国家林业局发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国家林业局对陕西省林业厅的失职行为以及周正龙的造假欺骗行为进行查处,并要求国家林业局必须委托专业机构对照片一一鉴定。

  11月11日。世界权威科学杂志《科学》正式刊出极具争议的华南虎照片,但该杂志并未对照片真假下定论。

  11月15日。媒体透露,国家林业局4位专家到达镇坪县,开始对华南虎存在真实性的考察。

  11月16日。一网友称“华老虎”的原型实为自家墙上年画。同时,义乌年画厂证实确曾生产过老虎年画。

  11月20日。宝鸡律师正式向西安市公安局举报周正龙。

  11月21日。陕西省林业厅首次回应年画老虎,建议通过刑事调查等渠道解决年画老虎与周正龙拍摄的照片之间引发的争议。

  12月2日。来自六个方面的鉴定报告和专家意见汇总认为虎照为假。

  12月3日。陕西省林业厅发表声明,未就照片鉴定做出回应。

  12月4日。国家林业局称,华南虎照片中的老虎是真是假,是否是活体,都难以评估该地区野生华南虎的生存状况;国家林业局不会“越位”鉴定华南虎照片的真伪。

  12月10日。青年法律学者郝劲松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递交诉状,状告国家林业局。郝劲松在诉状中请求法院撤销国家林业局此前对他作出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并请求法院判令国家林业局受理其提出的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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