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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选拔710名大学生下基层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9日02:23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薛辉

  本报讯 我省将选拔710名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记者从省委组织部获悉,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委编办等联合发出《关于做好2009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据悉,我省计划选调240名左右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锻炼(简称“选调生”),其中党政类150名(其中硕士毕业研究生30名)、法院类50名(其中硕士毕业研究生12名)、检察院类40名(其中硕士毕业研究生10名);少数民族学生10名。博士毕业研究生名额不限,择优选调。另选聘470名左右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简称“选聘生”)。选拔院校范围详见海都资讯网(www.hdzxw.com)。

  此次对选拔的大学生要求政治过硬,专业知识扎实,身体健康。本科毕业生在大学期间应担任班长(或班级团支部书记)以上职务1年以上,或担任副班长(或班级团支部副书记)以上职务2年以上(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生源,担任1年以上)。硕士毕业研究生应在大学期间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职务。少数民族学生条件可适当放宽。在大学期间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职务1年以上、工作学习表现突出、到基层工作愿望迫切的,可报选聘生。

  选调生实行最低服务期制,选派到基层工作后,应在所在设区市范围内服务至少3年(含试用期)。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生源志愿到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工作的,最低服务期为4年(含试用期)。

  选聘生在村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为2年,系非公务员身份。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录用为选调生,纳入当年选调生计划,安排到有空编的基层党政机关(公务员身份)或事业单位,其中法律专业的选聘生可安排到有空编的基层法院、检察院;如本人自愿、工作需要,可继续聘任在村任职;少数未录用为选调生、也未继续聘任在村任职的,引导和鼓励其自主择业、创业。

  此次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11月20日至12月20日24时,具体报名方式可查询福建人才联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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