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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派钱促消费每人36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9日05:34  信息时报

  台北消息 台湾“行政院长”刘兆玄昨天中午宣布,为刺激岛内消费,“行政院”将发放全台每人价值新台币3600元的“消费券”,供民众消费于零售店、量贩店或餐饮店,不设排富门槛。刘兆玄表示,一旦“立法院”三读通过特别法后,即可实施,希望赶在农历春节前发放,供民众消费。

  刘兆玄表示,“消费券”政策所需经费估计约新台币829亿元,财源筹措将采取编列特别预算方式进行,“行政院”将全力寻求“立法院”的支持,希望能尽早发放,最好能在农历春节前实施。本案预估对2009年经济增长率的提升可达0.64个百分点。

  至于旅馆、购买车票、买彩券、付学费,乃至摊贩等消费行为,不能用“消费券”抵付。“消费券”的面额,涉及防伪、印刷成本等技术问题,以及使用便利等问题,因此还要再行商议。

  刘兆玄表示,消费券的发放,以全台人民为对象,不采取排富条款,每人金额3600元。民众若考虑自身并无需求,可捐赠予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机关或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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