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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篇:西部率先实现应援尽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9日05:48  华龙网-重庆晨报

  法律援助运行6年 西部率先实现应援尽援

  为群众挽回和避免了8亿多元损失,所有区县设有法律援助机构

  司法行政篇

  “我市率先在西部实现了‘应援尽援’的目标;今年办的2.3万件案中,农民工案占35%。法律援助‘民心工程’运行6年,已为群众挽回和避免了8亿多元的经济损失。”近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改革开放30年通报会上,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向记者展示了一组令人振奋的数字,这标志着我市的法律援助逐渐成为维护公平正义、帮助市民解决困难的坚强后盾。

  援助中心专职律师30多人

  我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10年了,是直属于市司法局的事业单位,2003年来,我市的法援工作连续6年被市委、市政府列入全市“民心工程”之一,自今年起,法援工作还被列入今后5年改善民生的“十件实事”之一。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晓琴说,援助中心成立时条件简陋,“律师只有10个,所有经费只有几万元,现在专职律师增加到30多人,经费增加到每年约300万元。”陈晓琴说,法律援助是全免费,但援助律师在办案中从未敷衍过。

  专职律师盛红斌说,在办案中,律师难免遭遇挫折和威胁,“一次,我们一个援助律师和原告出庭,被告获死刑,其家属威胁要杀律师,律师被迫躲到法院的厕所里。”

  “三条保障线”领跑全国

  文强说,针对农民工外地维权难问题,我市与全国35个城市签署了《城际间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协作重庆协议》,为农民工兄弟维权。

  据统计,从2003年启动该“民心工程”至今年9月,我市6年办理援助10.3万件,为市民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8亿余元。按司法部要求,我市实现了“在所有区县设立法律援助机构”的目标,构筑起援助机构、人员、经费的“三条保障线”做法,受司法部高度赞扬,今年7月司法部发文号召全国学习推广。本报记者 封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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