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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发帖称参与昆明公交爆炸案被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9日09:15   都市时报

  昆明7·21公交车爆炸案发生后,警方一直在追查元凶。11月13 日,曲靖一网民竟然在网上发帖称自己参与了昆明公交车爆炸案。经曲靖市公安局网络监察支队侦查,这名19岁的青年只是一时兴起乱发帖。

  据曲靖市公安局网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陈廷明介绍,日前民警在网络日常巡查至全国某知名网站时,突然发现了一条名为“要用TNT炸药准备邀约热爱恐怖活动的人,一起到珠江源广场上实施爆炸”的帖子。发现该帖后,民警立即跟踪查看,该发帖人还宣称曾在昆明公交车上实施过爆炸。

  此帖引起了网络监察支队的高度重视。在对该言论进行屏蔽处理后,警方组织人员对其展开了全面调查。仅在发帖人发帖后16小时,民警就在曲靖某小区找到了当时发贴人使用的电脑,并现场将嫌疑人李某抓获。通过对李某电脑的查看,民警还发现了大量“制造恐怖事件”一类的发帖记录。

  据了解,李某小学二年级就开始接触电脑,且对此热情较高。从学校毕业后待业在家两年多,闲暇时间多为上网,看到网络上一些人信口开河的言论,自己一时兴起也就口出狂言,无意间触到了法律这根高压线。

  据介绍,李某的行为已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25条第三项之规定,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目前,警方依法封存了李某发帖使用的电脑,并对其作出了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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